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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燒傷需截肢植皮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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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10日 20:35
2017年09月10日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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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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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將軍澳新都城冷氣機房搶火意外,一名18歲傷者六成皮膚被燒傷,有醫生指燒傷分三級,以面部燒傷為例,嚴重可致氣管腫脹,醫生無法插喉協助呼吸,可危及性命,另一方面亦要提防細菌感染,康復時間以年計算。
細菌感染可致器官衰竭亡
皮膚專科醫生陳厚毅表示,燒傷可分為三級,第一級燒傷表皮,可自行癒合;第二級燒傷真皮層及起水泡,復原後有機會留疤;第三級燒傷致真皮層壞死,甚至傷及肌肉組織與骨骼,嚴重者需截肢或植皮。
陳醫生解釋,皮膚覆蓋人體表面,有保護及鎖水作用,防止細菌感染,亦有助控制體溫,若皮膚大面積燒傷便會失去保護能力,細菌可透過傷口入侵肌肉或血管,導致器官衰竭致命。
醫學界有一套計算被燒傷人士死亡機會方程式,即以傷者年齡,加上傷者皮膚受傷總面積,若兩者總和超過100,則傷者死亡機會甚高。然而陳醫生認為傷者生存機會,還要視乎皮膚受傷程度及部位,若傷及氣管引發腫脹,可因呼吸衰竭致死,故不能一概而論。傷者需等待傷口癒合後,再視乎情況,透過物理治療防止肉芽過度增生,影響活動能力,又或進行植皮手術加速癒合,康復時間可長達數年以上。
■記者莫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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