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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東北案仍無判詞礙上訴長青網文章

2017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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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9月05日 06:35
2017年09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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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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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13名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案被告提出刑期覆核,令他們即時被判入獄8至13個月,雖然部份人已表明會上訴,但13子於8月15日判監後,上訴庭至今未頒下書面判詞,由於上訴要在28天內提出、即下周初屆提出期限,有法律界人士質疑遲遲未有判詞會影響上訴及申請保釋,社民連梁國雄直斥:「你覺得自己嘅判決係典範,話要有阻嚇性刑期,咁一定係深思熟慮,仲未有判詞係唔負責任,人哋點上訴呀?」 通常在判刑時頒佈 協助上述示威人士的法律界人士指,法庭處理一般刑事案件時,通常會在判刑時一併頒佈判詞,若沒有判詞,法官也會在庭上口頭交代判詞理據。但今次13子被判囚時,法官只口頭概括案件情況,未交代詳細判刑理據,故判詞越遲出,上訴的準備工作越困難。有法律界人士指,刑事案在宣判後20日仍未有判詞不常見。梁國雄亦指,雙學三子重奪公民廣場案的判決較東北案遲,但已有判詞,「(反東北案)依家都未有判詞係唔負責任。依家係寫唔到?驚中英文都錯?唔識寫可以搵梁國雄幫幫手!」司法機構回應查詢時稱,不評論個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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