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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2012年通過「遞補機制」,禁止立法會議員辭職後半年內再度參選,以防2010年5區議員辭職發動公投情况再現。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就遞補機制法提出覆核,先後在原訟庭及上訴庭敗訴,他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昨頒判辭裁定郭卓堅敗訴,兼付訟費。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裁定,條例立法原意清晰、合理及合法。馬官同意政府一方的陳辭指出,立法會議員有重要憲制責任,議員自願選擇辭職時,理應清楚其後果。馬官不同意條例對議員嚴苛,因條文只禁止參選6個月而已。
馬:合理擔心辭職公投削弱制度
馬官指出,議員辭職引發公投會對選舉制度造成負面影響,政府合理地擔心會有更多議員辭職引發公投,令立法機關的完整及對選舉制度的尊重會被削弱,立法原意正是為了避免以上的負面影響發生,因此,馬官同意條例立法目的是清晰及合法。
代表郭卓堅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早前陳辭稱,政府一刀切禁止所有辭職議員於半年內參與補選可能會造成不公。他舉例,界線應劃分得更清晰,令不同議員辭職的情况能被識別。馬官認為,潘熙的建議不清晰及難以執行,若議員有個別特別原因辭職,如因患病但於半年內康復的話,可個別向主席或議員尋求酌情權。
【案件編號:FACV 12/2016】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裁定,條例立法原意清晰、合理及合法。馬官同意政府一方的陳辭指出,立法會議員有重要憲制責任,議員自願選擇辭職時,理應清楚其後果。馬官不同意條例對議員嚴苛,因條文只禁止參選6個月而已。
馬:合理擔心辭職公投削弱制度
馬官指出,議員辭職引發公投會對選舉制度造成負面影響,政府合理地擔心會有更多議員辭職引發公投,令立法機關的完整及對選舉制度的尊重會被削弱,立法原意正是為了避免以上的負面影響發生,因此,馬官同意條例立法目的是清晰及合法。
代表郭卓堅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早前陳辭稱,政府一刀切禁止所有辭職議員於半年內參與補選可能會造成不公。他舉例,界線應劃分得更清晰,令不同議員辭職的情况能被識別。馬官認為,潘熙的建議不清晰及難以執行,若議員有個別特別原因辭職,如因患病但於半年內康復的話,可個別向主席或議員尋求酌情權。
【案件編號:FACV 1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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