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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教師狎女童 有前科 囚16月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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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29日 06:35
2017年06月2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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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因非禮罪判囚逾50個月的男子,出獄後任職補習教師,以私人補習試堂為藉口取得家長信任,趁機性侵6歲女童,事件被揭發,他早前承認非禮罪。裁判官指被告有同類案底,擔心他會再犯,最終判其監禁16個月。


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取得被告鄭雲觀(32歲)的背景及心理報告後,認為被告在案中性侵年幼女童,案情非常嚴重,再加上他曾因同類案件入獄超過50個月,判處即時監禁在所難免,刑期起點為兩年,考慮到被告認罪,總刑期扣減至16個月。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案發前在6歲女童X就讀的補習社內授課,至今年2月26日,他以邀請X私人補習免費試堂為名,取得X母信任,結果被告在其將軍澳健明邨住所為X補習時非禮對方,包括舔其下體。X母得悉事件後報警,被告於3月15日到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KTCC5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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