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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平反同性戀 定罪者可獲賠償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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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24日 06:35
2017年06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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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德國聯邦議院判決,早年因同性戀刑事法而被定罪者,每人可獲賠3000歐元(逾2.6萬港元),每涉囚1年外加1500歐元(逾1.3萬港元),法案預計可獲聯邦參議院通過。該國1871年訂立了一條規管男同性戀(不計女性)及獸交的刑事法,納粹政權1935年將刑罰加重至強迫勞改10年。東德於1950年代尾廢法,西德則仍沿用至1994年,約6.4萬人受檢控,司法部估計目前只剩約5000人在世。


(BBC/德國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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