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辱母殺人案終審 死緩改判囚5年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2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24日 06:35
2017年06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山東22歲男子于歡去年4月目睹母親蘇銀霞遭「大耳窿」侮辱,用刀殺死1人刺傷3人。聊城中級法院2月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終身監禁,于歡堅稱自己是正當防衛並上訴,山東高級法院昨二審裁定于歡故意傷害罪成,但改判監禁5年。


官確認防衛過當

《南方周末》早前報道,蘇銀霞因公司資金周轉困難,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分別向地產商吳學占借款100萬元(人民幣,下同)和35萬元,月息10厘,在還款184萬元並以價值70萬元的單位抵債後,仍欠17萬元。去年4月13日,蘇到上述單位取回物品卻遭禁錮,吳讓手下大便,並將蘇的頭按進馬桶要求還錢,警方接報到場了解後離開,蘇欲跟隨警員離開被吳攔住。


翌晚,杜志浩等11名討債者將蘇銀霞、于歡和公司員工劉曉蘭帶到公司接待室,杜用粗口辱罵蘇,脫下于歡的鞋捂在蘇的嘴上,又將煙灰彈到蘇身上,甚至脫褲用生殖器碰蘇的臉。于歡被按在旁邊,于歡姑媽于秀榮報警,警員到達後說「要帳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而于歡見警察離開情緒激動,抓起桌上一把刀亂刺,4人受傷。警察此時返回,讓于歡交出刀並將他拘捕,傷者自行前往醫院,後杜志浩因失血過多休克死亡。


曾持刀警告 收數漢仍進逼

中新社報道,法庭二審查明,討債者以辱罵、彈煙頭、裸露下體等方式侮辱蘇銀霞,並以拍打面頰、揪抓頭髮、按壓肩部等肢體動作侵犯于歡人身權利,阻攔欲隨警員離開接待室的母子,還勒于歡頸、將他推跌角落等。而于歡持刀警告時,討債者仍步步進逼,對于歡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法庭認為,于歡的行為屬於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具有防衛性質,但造成1死3傷的嚴重後果,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構成故意傷害罪。


于歡沒悔意 須賠償受害人

鑑於于歡防衛過當,並能如實供述主要罪行,且被害方有侮辱于母的嚴重過錯,因此輕判;但亦將于歡不認罪、沒有自責悔罪等納入量刑考慮,最終判監5年,並須賠償受害人的物質損失。


上月二審前一日,山東省檢察院稱涉事警員行為不構成玩忽職守罪,決定不予刑事立案,但10名警員和輔警遭到紀律處分或被辭退。同日,警方宣布搗破吳學占涉嫌組織、領導、含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集團,又稱蘇銀霞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2000萬元,將另案處理。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