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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2012年接受打針療程後死亡,集團創辦人、負責療程的醫生及配製血製品的實驗室助理被控誤殺罪昨受審。控方指出,集團聲稱涉案療程有助提升免疫力,並就每針療程索價5.9萬元,但3名被告等僅在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一連兩日學習如何施用療程,返港當日即宣布推出該產品。控方斥被告只為金錢及個人利益,罔顧事主安危,令對方接受不必要的療程,最終更令事主感染細菌而死亡。
3名被告依次為集團創辦人周向榮(62歲)、實驗室助理陳冠忠(32歲)及女醫生麥允齡(35歲),他們被指在2012年10月10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
控方於開案陳辭指出,2012年死者及另外兩名女士在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接受「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療程(CIK療程),療程涉及抽取顧客的血液,將白血球分離及大量培植,數星期後再將血製品重新注入顧客體內。DR聲稱療程有助提升免疫力,並就每針療程索價59,500元。
兩員工試驗注射後稱感覺良好
3人於10月3日接受注射後,身體嚴重受損,其中一人需截肢(見另稿),陳宛琳更於7日後死亡,而以上問題的根源,在於她們所注射的血製品受膿腫分枝桿菌污染。陳因感染細菌,導致敗血性休克及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最終因器官衰竭死亡。
控方指出,3人注射的血製品分別經港鐵、的士及物流公司車輛,由實驗室運送至診所。負責處理涉案血製品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其主要業務為儲存臍帶血,製作CIK療程產品僅屬副線業務,根本不具備資格製作血製品供注射。
控方續稱,DR集團於2012年2月推出CIK療程前,3名被告偕同另外5名職員前往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就如何使用及預備療程「取經」,他們「受訓」兩天後回港,同日集團便發內部聲明,表示會推出療程,數日後便錄得首宗銷售。翌月集團再派員工往廣州受訓,另外兩名員工做療程測試,注射後均稱感覺良好。控方稱涉案療程只供治癌,處實驗階段,無證據顯示可提升免疫力,集團由員工「受訓」到替顧客施行療程,僅用了兩個月,兩名職員的測試亦不科學。控方斥責DR集團為求賺錢,急於推出不徹底了解的療程,罔顧事主安危,健康良好的事主因此喪命。
每針索價5.9萬 控方斥為錢罔顧安危
控方強調,DR集團將療程包裝成保健產品,但牽涉注射應被視為醫療程序,首被告周向榮在推銷CIK療程上擔當重要角色,次被告陳冠忠負責處理涉案血製品,第三被告麥允齡為向死者施行療程的醫生,3人對死者均負有謹慎責任,惟他們卻有嚴重疏忽,導致陳死亡。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
3名被告依次為集團創辦人周向榮(62歲)、實驗室助理陳冠忠(32歲)及女醫生麥允齡(35歲),他們被指在2012年10月10日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
控方於開案陳辭指出,2012年死者及另外兩名女士在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接受「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療程(CIK療程),療程涉及抽取顧客的血液,將白血球分離及大量培植,數星期後再將血製品重新注入顧客體內。DR聲稱療程有助提升免疫力,並就每針療程索價59,500元。
兩員工試驗注射後稱感覺良好
3人於10月3日接受注射後,身體嚴重受損,其中一人需截肢(見另稿),陳宛琳更於7日後死亡,而以上問題的根源,在於她們所注射的血製品受膿腫分枝桿菌污染。陳因感染細菌,導致敗血性休克及瀰漫性血管內凝血,最終因器官衰竭死亡。
控方指出,3人注射的血製品分別經港鐵、的士及物流公司車輛,由實驗室運送至診所。負責處理涉案血製品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其主要業務為儲存臍帶血,製作CIK療程產品僅屬副線業務,根本不具備資格製作血製品供注射。
控方續稱,DR集團於2012年2月推出CIK療程前,3名被告偕同另外5名職員前往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就如何使用及預備療程「取經」,他們「受訓」兩天後回港,同日集團便發內部聲明,表示會推出療程,數日後便錄得首宗銷售。翌月集團再派員工往廣州受訓,另外兩名員工做療程測試,注射後均稱感覺良好。控方稱涉案療程只供治癌,處實驗階段,無證據顯示可提升免疫力,集團由員工「受訓」到替顧客施行療程,僅用了兩個月,兩名職員的測試亦不科學。控方斥責DR集團為求賺錢,急於推出不徹底了解的療程,罔顧事主安危,健康良好的事主因此喪命。
每針索價5.9萬 控方斥為錢罔顧安危
控方強調,DR集團將療程包裝成保健產品,但牽涉注射應被視為醫療程序,首被告周向榮在推銷CIK療程上擔當重要角色,次被告陳冠忠負責處理涉案血製品,第三被告麥允齡為向死者施行療程的醫生,3人對死者均負有謹慎責任,惟他們卻有嚴重疏忽,導致陳死亡。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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