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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經濟商業活動須合法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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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07日 12:00
2017年06月07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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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楊偉雄表示,特區政府致力推動創新科技發展,但法治是香港核心價值,任何行業均須以合法方式發展;當局絕不苟同「創新就可違法」的主張。

 

楊偉雄今日在立法會回答姚思榮議員的提問時表示,以共享經濟為名經營違法業務的行為,均屬不能接受,執法部門繼續依法對違法經營的商業活動採取行動。

 

2014年至2016年,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就454宗涉嫌無牌經營旅館個案作出檢控。針對無牌旅館經互聯網或流動手機應用程式出租住宿地方的情況,牌照處加強蒐集情報,並在互聯網呼籲旅客選擇持牌旅館。

 

此外,政府密切留意私家車非法載客取酬情況。2014年至2016年,警方就38宗個案執法。

 

楊偉雄指,以共享經濟為名進行的非法旅館和非法載客取酬活動,在世界各地引起不少爭議,未有一致處理方案。相關政策局會密切留意各地發展,以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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