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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香港體壇近年來喜事不斷,「牛下女車神」李慧詩領起一股體育旋風、「東方美人魚」歐鎧淳成為矚目焦點、楊文蔚一躍跳出香港新高度、張家朗刺出花劍牽動人心、跳繩隊一衆「摩打腳」成就世界最強。各項目捷報連連的同時,市民對各體育項目的關注與日俱增。但本地有限的體育設施和場館卻未能滿足各方的需求。
筆者兩周前與本地體育界會面,與會代表強烈表達希望專業場館盡快落成的訴求。事實上,良好的場館設施是本地體育事業發展的保障;單車館落成後,香港藉此舉辦世界錦標賽,吸引得各地觀衆入場就是一個實例。與大家一樣,筆者在原則上亦希望啓德體育園能夠早日投入使用,提升本港體育水平。
承載着港人的期望,啓德體育園的管理不應亦不能只停留於日常簡單租用場地的水平,而應該有專業團隊營運,以此推動香港體育事業的普及化與盛事化。政府決定啓德體育園項目採取「DBO」(設計、建造及營運)「一條龍」模式來應對這個問題,但這亦將項目整體費用推高至319億元。涉及如此大額的公共資源,我們更須謹慎審議項目設計、建造以及場館未來25年的管理和營運等各方面的問題。
須知道理想藍圖與現實之間,隨時會出現偏差。同處於啓德的郵輪碼頭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設計時立下雄心壯志,要打造亞太區郵輪中心;但投入使用至今,使用率一直未如理想。所以我們更需要以是其是非其非的態度去謹慎地審議,確保體育園未來的營運不走樣。
然而,相比起項目設計、建設及場館未來25年的營運管理這些大環節,所佔分額甚小的招標模式成為各方的焦點。當局以「提案誘因」招標,即向最多3名落選的投標者,退還最多一半的投標費用,以每名落選者6000萬元為上限。類似的措施在悉尼會展中心以及加拿大新尚普蘭大橋等項目均取得成效,但從未在香港實施,因而引起熱議。
檢視提案誘因模式有否改善空間
筆者曾建議政府在使用新方法前,評估能否沿用傳統招標方式,避免長時間糾纏於此,導致未能聚焦項目整體,因小失大。當局依照建議再作研究後分析指,由於項目複雜,估計花費1億至2億元才能擬備一份合資格的投標書;如不提供任何誘因,很可能沒有足夠數量的合規標書,故決定沿用「提案誘因」方式招標。事既至此,政府有責任向公衆清楚解釋;我們亦會向工程業界等各方收集意見,檢視「提案誘因」模式下有否改善空間。
需要再次強調的是,「提案誘因」所佔分額甚小。就連身屬泛民的朱凱廸亦形容這只屬「枝節」問題。項目若停滯不前,單延遲12至18個月,體育園的造價就會提高16億至24億元。若過多糾纏於此,豈非捨本逐末?
確保體育園營運不走樣更值關注
筆者早前發動議員聯署,就啓德體育園項目提出了6點要求,除了要求政府承諾為項目撥款申請「封頂」外,更提出一系列保障體育園管理服務水平的內容,當中包括提高營運商保證金、明確管理條例和營運目標、在合約中加入檢討監督機制等。
政府在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審批項目前,作出回應並就多項建議讓步,表明會透過增加保證金等各種方式增加營運商承擔,承諾會根據主要績效指標評核承辦商的表現,並在未達指標的情况下施加具阻嚇性的罰款等。這些都是意在避免承辦商中標完成建設後疏於管理,導致服務水平下降的重要措施,是確保啓德體育園未來25年營運不變形不走樣的條款和要素。在筆者看來,對比起「提案誘因」的細枝末節,這一系列的問題更值得關注與跟進。
早前相關撥款申請以一票之差「涉險」通過了工務小組委員會。未來相關議題仍需要在財委會「見真章」。政府有必要更廣泛地吸納意見,並跟進做好早前承諾改善的內容。
香港主場或許有神奇的魔力。「神奇小子」曹星如取得21連勝後形容15萬港人觀衆的吶喊是自己站起來的力量;伍家朗在紅館全場的「家朗加油」助威聲中打破歷史,成為香港首名超級系列賽男單冠軍。但願香港體育場館及訓練設施能夠進一步完善發展,讓香港運動員能夠贏在香港!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劉國勳]
筆者兩周前與本地體育界會面,與會代表強烈表達希望專業場館盡快落成的訴求。事實上,良好的場館設施是本地體育事業發展的保障;單車館落成後,香港藉此舉辦世界錦標賽,吸引得各地觀衆入場就是一個實例。與大家一樣,筆者在原則上亦希望啓德體育園能夠早日投入使用,提升本港體育水平。
承載着港人的期望,啓德體育園的管理不應亦不能只停留於日常簡單租用場地的水平,而應該有專業團隊營運,以此推動香港體育事業的普及化與盛事化。政府決定啓德體育園項目採取「DBO」(設計、建造及營運)「一條龍」模式來應對這個問題,但這亦將項目整體費用推高至319億元。涉及如此大額的公共資源,我們更須謹慎審議項目設計、建造以及場館未來25年的管理和營運等各方面的問題。
須知道理想藍圖與現實之間,隨時會出現偏差。同處於啓德的郵輪碼頭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設計時立下雄心壯志,要打造亞太區郵輪中心;但投入使用至今,使用率一直未如理想。所以我們更需要以是其是非其非的態度去謹慎地審議,確保體育園未來的營運不走樣。
然而,相比起項目設計、建設及場館未來25年的營運管理這些大環節,所佔分額甚小的招標模式成為各方的焦點。當局以「提案誘因」招標,即向最多3名落選的投標者,退還最多一半的投標費用,以每名落選者6000萬元為上限。類似的措施在悉尼會展中心以及加拿大新尚普蘭大橋等項目均取得成效,但從未在香港實施,因而引起熱議。
檢視提案誘因模式有否改善空間
筆者曾建議政府在使用新方法前,評估能否沿用傳統招標方式,避免長時間糾纏於此,導致未能聚焦項目整體,因小失大。當局依照建議再作研究後分析指,由於項目複雜,估計花費1億至2億元才能擬備一份合資格的投標書;如不提供任何誘因,很可能沒有足夠數量的合規標書,故決定沿用「提案誘因」方式招標。事既至此,政府有責任向公衆清楚解釋;我們亦會向工程業界等各方收集意見,檢視「提案誘因」模式下有否改善空間。
需要再次強調的是,「提案誘因」所佔分額甚小。就連身屬泛民的朱凱廸亦形容這只屬「枝節」問題。項目若停滯不前,單延遲12至18個月,體育園的造價就會提高16億至24億元。若過多糾纏於此,豈非捨本逐末?
確保體育園營運不走樣更值關注
筆者早前發動議員聯署,就啓德體育園項目提出了6點要求,除了要求政府承諾為項目撥款申請「封頂」外,更提出一系列保障體育園管理服務水平的內容,當中包括提高營運商保證金、明確管理條例和營運目標、在合約中加入檢討監督機制等。
政府在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審批項目前,作出回應並就多項建議讓步,表明會透過增加保證金等各種方式增加營運商承擔,承諾會根據主要績效指標評核承辦商的表現,並在未達指標的情况下施加具阻嚇性的罰款等。這些都是意在避免承辦商中標完成建設後疏於管理,導致服務水平下降的重要措施,是確保啓德體育園未來25年營運不變形不走樣的條款和要素。在筆者看來,對比起「提案誘因」的細枝末節,這一系列的問題更值得關注與跟進。
早前相關撥款申請以一票之差「涉險」通過了工務小組委員會。未來相關議題仍需要在財委會「見真章」。政府有必要更廣泛地吸納意見,並跟進做好早前承諾改善的內容。
香港主場或許有神奇的魔力。「神奇小子」曹星如取得21連勝後形容15萬港人觀衆的吶喊是自己站起來的力量;伍家朗在紅館全場的「家朗加油」助威聲中打破歷史,成為香港首名超級系列賽男單冠軍。但願香港體育場館及訓練設施能夠進一步完善發展,讓香港運動員能夠贏在香港!
作者是立法會議員
[劉國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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