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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教育局前日公布《中學教育課程指引》,要求於「生活與社會科」教授15小時基本法,局方前日上載教材套,新教材附上影片,當中以校長和班主任比喻中央人民政府與香港特區關係,並稱「由哪位老師出任班主任由校長決定」。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比喻「勉強可以講得過去」,但若其意思是「班主任由誰做完全由校長決定」,則完全不符合基本法條文。
教局:類比讓學生易理解
教育局回覆,「憲法與《基本法》」的學與教資源的內容以學校作類比,見於「明法達義」教材套單元三有關「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旨在透過與接近學生年紀和日常經歷的表達手法,讓學生較容易明白複雜、艱深和抽象的內容。這種類比的教學手法亦為其他科目在教學上常用,有利學生對某些重點的理解,而不應被當作為描述某課題的全部內容。
後段提特首由選舉產生
新公布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要求學校初中3年內各科共提供共51小時課時教授基本法有關內容。據教育局最新編製的「憲法與《基本法》」教材,內容與2011年的「明法達義」教材和2015年重印兼訂正版相近。不過,2017教材套新增「中央與特區關係」短片,以校長和班主任比喻中央與特區關係,在1分38秒提到「由哪位老師出任班主任由校長決定」,但近1分鐘後才提及本港特首透過選舉產生。
湯家驊:倘指全由校長決定 不符基本法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基本法規定特首先經選舉產生,才由「校長」任命,「不是由中央隨便選一個人做特首」。他認為,若比喻的意思是「班主任由誰做完全由校長決定」,完全不符合基本法條文。
教協理事、中學通識教師方景樂認為上述比喻不倫。他稱現實中的學生在學校的角色是「被照顧者」,但市民在現實中則有機會選出特首(即比喻中的「班主任」),直指影片「錯得離譜」。
教聯會理事、中學校長鄧飛認為,比喻好的地方,是容易令學生明白一般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關係,但「美中不足」是,一般地方政府不會享受特別行政區這樣高的自治權,「班主任不可能有這樣大的自治權」,他認為這可用來比喻中央和地方關係,然後需要補充特區有的高度自治權利。
「人身自由」內容改表列形式
另外,2017教材套與前兩份教材套相比,單元四「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有關人身自由和「在沒有法律依據下,公民有不受逮捕、拘禁、審訊和處罰的自由」的內容被抽前,以表列形式放入「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中。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現時有關內容只放在大表中,與其他資料並列,不再放在原有位置,認為是有意識的轉變,現有處理使有關內容重要性明顯減弱。他認為被拘禁、逮捕等在人權中是很重要的問題,應當重視。
教育局稱,「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等無刪改,改在新教材投影片11。事實上,新教材以表列形式,更詳盡介紹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教局:類比讓學生易理解
教育局回覆,「憲法與《基本法》」的學與教資源的內容以學校作類比,見於「明法達義」教材套單元三有關「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係」,旨在透過與接近學生年紀和日常經歷的表達手法,讓學生較容易明白複雜、艱深和抽象的內容。這種類比的教學手法亦為其他科目在教學上常用,有利學生對某些重點的理解,而不應被當作為描述某課題的全部內容。
後段提特首由選舉產生
新公布的《中學教育課程指引》,要求學校初中3年內各科共提供共51小時課時教授基本法有關內容。據教育局最新編製的「憲法與《基本法》」教材,內容與2011年的「明法達義」教材和2015年重印兼訂正版相近。不過,2017教材套新增「中央與特區關係」短片,以校長和班主任比喻中央與特區關係,在1分38秒提到「由哪位老師出任班主任由校長決定」,但近1分鐘後才提及本港特首透過選舉產生。
湯家驊:倘指全由校長決定 不符基本法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基本法規定特首先經選舉產生,才由「校長」任命,「不是由中央隨便選一個人做特首」。他認為,若比喻的意思是「班主任由誰做完全由校長決定」,完全不符合基本法條文。
教協理事、中學通識教師方景樂認為上述比喻不倫。他稱現實中的學生在學校的角色是「被照顧者」,但市民在現實中則有機會選出特首(即比喻中的「班主任」),直指影片「錯得離譜」。
教聯會理事、中學校長鄧飛認為,比喻好的地方,是容易令學生明白一般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關係,但「美中不足」是,一般地方政府不會享受特別行政區這樣高的自治權,「班主任不可能有這樣大的自治權」,他認為這可用來比喻中央和地方關係,然後需要補充特區有的高度自治權利。
「人身自由」內容改表列形式
另外,2017教材套與前兩份教材套相比,單元四「香港居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有關人身自由和「在沒有法律依據下,公民有不受逮捕、拘禁、審訊和處罰的自由」的內容被抽前,以表列形式放入「香港居民享有的基本權利與自由」中。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認為,現時有關內容只放在大表中,與其他資料並列,不再放在原有位置,認為是有意識的轉變,現有處理使有關內容重要性明顯減弱。他認為被拘禁、逮捕等在人權中是很重要的問題,應當重視。
教育局稱,「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等無刪改,改在新教材投影片11。事實上,新教材以表列形式,更詳盡介紹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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