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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梁振英訟費255萬 何俊仁入禀爭「減價」長青網文章

2017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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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6月02日 06:35
2017年06月02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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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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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於2012年參與特首選舉期間曾稱其大宅無僭建,落敗的候選人何俊仁質疑梁作失實言論,提出選舉呈請,何先後在原審、上訴及終審敗訴。法庭早前裁定何須向聘用的律師行支付約255萬元費用,但何表示律師行派出兩名合伙人做同樣的工作,合共收取逾144萬元,認為收費不合理,要求推翻有關決定。


代表何俊仁的大律師吳靄儀昨表示,林偉展黎志超律師事務所早前派出兩名合伙人協助處理案件,包括閱讀文件等,他們各人每小時收費為4000元,工作時數合共達300多小時,有關費用約為146萬元,惟兩人的工作完全重複。


吳表示,該律師事務所事前並無向何俊仁提及會派出兩人處理工作,最終又自行決定何俊仁須向兩人支付費用,質疑有關做法不合理。


律師事務所一方回應,法院開庭處理案件期間,何俊仁有親自到庭,他見到兩人亦有在旁協助,但何並無反對有關安排,意味他同意有關做法,加上該案非常重要及複雜,不可能只委聘一人處理。


官:挑戰特首是十分勇敢行為

法官同意該案性質非比尋常,又稱挑戰特首是十分勇敢的行為,但質疑是否需要委聘兩人做同樣的工作。法官聽罷雙方陳辭,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MP5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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