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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股不同權 基金界持開放態度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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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31日 06:35
2017年05月31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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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同股不同權在2014年諮詢時,遇上證監及市場的龐大阻力,市場人士估計港府不欲為集體訴訟權立法,但諮詢文件會否有一套整全條款能保障投資者仍是未知之數,預計將成為反對聲音大小的關鍵。


「視乎港交所能否解決市場憂慮」

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在3年前呈交金發局的報告中,提到一股一票是「公平合理的原則」(simple, clean and fair rule),認為證監出手阻止港交所的建議是正確決定。香港投資基金公會總裁黃王慈明表示,雖然業界並「不特別支持同股不同權」,但對再度諮詢仍持開放態度,視乎港交所有否可解決證監及市場憂慮的相應措施,至於特權條款則「愈簡單愈好」。她又指,如果新板能吸引大型科技企業來港,對機構投資者而言是機不可失。


立信德豪董事林鴻恩表示,集體訴訟權已經不在討論範圍之內,因為在普通法制度下較難實行,而且立法須耗費多年時間,並須要獲立法會通過,屆時已經落後其他市場,故他預計港交所與證監會在守則層面上作改動,包括加強對董事的監管,例如加大非執董比例,而且大股東不能在股東會上就委任非執董投票,藉此加強他們在董事局的代表性,並向小投資者問責;另外,當大股東賣掉「多票權股份」時,股份亦會自動變回普通股,他相信這有效阻止公司在市場上買賣殼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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