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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賞」涉「非法獎券」 拘信和中心店東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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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27日 18:35
2017年05月27日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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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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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前日到旺角彌敦道信和中心,以涉嫌「經營非法獎券活動」拘捕一名經營「一番賞」抽獎活動的玩具店舖負責人,令人關注經營日式玩具抽獎「一番賞」的店舖,隨時誤墮法網。涉案被捕東主表示,經營10年「一番賞」活動今次是首次遇上執法行動,故感到錯愕,有商場的其他動漫玩具店批評,執法行動令小店失去生存空間。


有律師指出,「一番賞」屬《賭博條例》中「獎券活動」,店舖需領取《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才可進行,亦不可收費,早年扭蛋或夾公仔等活動應否取牌亦有爭論,最終認為兩者均涉技巧等,不屬獎券中「毋須努力」的活動而毋須領牌(見另稿)。


被捕店東﹕不知需領牌 法例存灰色地帶

本報記者昨日到在旺角信和中心,接觸經營「一番賞」的店舖,在警方前日行動中被搜查的動漫玩具店負責人莊先生表示,對警方行動感到愕然,「經營10年以來首次,可能我唔好彩」,前日被捕後已將「一番賞」的抽獎做法,改為直接售賣玩具,避免墮入法網。他說,被捕前不知道經營有關活動需要領牌,警方做法猶如「殺一儆百」,他指現時法例存在灰色地帶,當局應修改法例,「如果抽獎不合法,扭蛋亦可能不合法」。


信和另一間經營動漫玩具店的孫先生認為警方執法行動「殘忍」,一眾店主只是引入日本時興玩意,「如有任何不足,政府可給予指引」,毋須即時拘捕,批評執法行動會令小店失去生存空間。他表示,數年前警方曾到經營抽獎活動的店舖作口頭警告,質疑警方執法行動是否公平。


顧客﹕不解日本玩意在港變違規

有到場購物的蘇同學昨表示,曾參與類似抽獎,指同類活動在日本非常普遍亦不犯法,早前曾於動漫展等大型活動見過有關活動,「不明白為何引入香港後會變成違規」。他認為,警方若發現有違法,可考慮給予店舖改善的緩衝期,才採取執法行動。


「一番賞」為日本流行的抽獎活動,顧客付出指定金額,可獲一次抽獎機會,按抽獎券所示獲取指定獎品。獎品分為不同系列的公仔、吊飾、T恤及小擺設等,甚受歡迎。


民政署﹕「一番賞」收費 不會批牌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表示,由於「一番賞」的參加者須付費以獲取一次抽獎機會,牌照處不會就該活動批出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如接獲有關投訴,牌照處會轉交警方作適當跟進。法例規定,舉行抽獎活動、經抽籤或碰機會而分發或分配獎品的博彩遊戲,藉以推廣生意或業務,或推銷任何產品,均要領取《推廣生意的競賽牌照》,牌照條件列明該活動不可收費。


前日(25日)下午3時許,警方派員喬裝顧客到旺角信和中心一店舖拘捕34歲姓莊負責人,涉嫌「經營非法獎券活動」。警方經初步調查後相信該店未有申領舉行抽獎活動的牌照,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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