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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達明:漏藥事件 禍根早種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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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16日 06:35
2017年05月1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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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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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每一件事故,都是改善現行制度的好機會。
從換了兩次肝的病人鄧桂思的事件上看,一般媒體都對少開了抗肝炎病毒藥物給注射高劑量類固醇的兩名聯合醫院的前線專科醫生不滿意,據聞醫管局亦可能轉介此案至醫務委員會調查。此外,大眾亦對醫管局延遲了公布非常不滿。作為一個長期關注醫療政策的醫生,有責任從這個不幸的事故中,找出它的深層問題及剖釋原因,以進一步改善這個關乎市民健康的架構及制度。
據一般情况,醫管局內前線的腎科專科醫生是沒有處方抗肝炎病毒藥物的權限。若病人因腎炎需要使用高劑量的類固醇,及可能需要抗肝炎病毒藥物,一般不會在門診決定,而需要在每周的專科會議上或腎科大巡房(Renal Grand Round)去決定。再決定要不要轉介至腸胃肝科尋求處方藥物。但亦有可能是前線的腎科專科醫生在門診決定。
此制度源於2000年醫管局摒棄了醫生的三級監督制度,改為兩級的監督制度,監督責任由顧問醫生下放至前線的專科醫生,即是責任由15至25年經驗的醫生下放至7至10年經驗的專科醫生。當時被認為是「醫療短樁」或稱為濫竽充數。不單止是負責病人健康的醫生經驗大降,而專科醫生的工作量更一下子大為提高,不單止自己的臨牀醫院及門診工作,更要訓練初級醫生及處理文書及行政工作。2000年有超過1000名醫生靜坐抗議仍不得要領。結果是責任下放至前線的專科醫生,但權限卻沒有下放,導致權責分離,對此事故有直接的影響。
可想像漏藥是普遍現象 屬制度缺陷
其實,這事故只是冰山一角。責任下放了,權限卻沒有下放,就是專科醫生可以處方的藥物沒有相應增加。例子就是昂貴的藥物有重重的關卡限制。很明顯,腎科醫生在門診沒有即時處方昂貴肝科藥物的權限,對其他專科亦然,結果很多病人沒有即時接受全面治療的機會,而是需要層層轉介,才能取得某些其他專科的藥物。可是,要轉介其他的專科,時間不是以日計算的。可以想像,漏藥是一個普遍的現象,這是制度上的缺陷,並不是前線醫生的缺失或錯誤。醫管局說是前線專科醫生的個別問題,是指鹿為馬、轉移焦點。
主事行政人員愈錯愈做
前線專科醫生的工作有增無減。醫管局的醫院不單止服務了逾90%的香港住院病人,近20年亦大力發展了專科門診。專科門診已不止是專科診斷和治療,還包攬了長期病患者的藥物配給工作。長期病患者的覆診,佔了專科門診超過大半的工作量。這些病人情况穩定,每次領取的藥物由2個月至9個月(平均84.2天)。許多病人都要帶備大購物袋或行李箱領取藥物。這些穩定長期病患者的覆診(或配藥工作),佔了前線醫生差不多大半的工作量,亦是新症排期超過一年的主要原因。這個原因已經有解決的方案——公私營協作計劃(public-private interface)。但推行多年,大致上是失敗的。主事的行政人員愈錯愈做,已經不是醫療界的秘密。故此專科門診是導致醫療制度「爆煲」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
通報機制是醫管局前主席胡定旭提倡的機制,目的是增加透明度,將醫療事故的性質主動定調及補救,減少傳媒的推測和渲染。今次的事故公布遲了18天,而且還是病人的女兒主動查詢才發現。今次是諉過於當事醫生放假,但前線的醫生已經公開表明不接受放假為延後公布的原因。
翻查醫管局的年報,隱惡揚善、報喜不報憂是常態。涉及醫生錯誤的,例如手術開錯位置等會馬上發布;若發現可能涉及系統或制度問題的,通常會找另一個聯網的專家評估事件,若勝算不高通常會私下賠款,避免事件鬧大。這是醫管局一向的機制,只是這次的個案後來變成了香港器官捐贈的議題,想「私了」也不成,變成了延遲通報。行政人員還當眾抵賴,諉過於前線的專科醫生,實在是一個行政及公關災難,自暴其短。
醫管局的系統及制度問題,早於2000年,當年的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黎鏡堯醫生已經大聲疾呼,權責分離的醫生兩級制監督改革會禍國殃民,可見漏藥事件已是禍根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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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前會長
[佘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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