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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整體印象虛假即可執法長青網文章

2017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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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5月15日 06:35
2017年05月1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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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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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香港記憶學總會宣稱的課程成效若沒科學證據支持,便頗大可能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有關「虛假商品說明」的條文。他舉例,該會聲稱主席李玉娟研發了「全新的天才學習法」,「稱得上是21世紀的學習法革命」、「肯定的是,天才學習法能將普通的學生變成天才」,那便要證明李的方法與其他方法很不同,及每個小孩只要接受訓練,都可比平常人有更高智商,「但這頗難做得到」。


「一天學500字」 讀過不等於學懂

湯又舉例,該會聲稱學生一天至少學50至500個生字,一般人對「學」的定義為了解有關生字,故若學生只是閱讀過500個生字、而非學懂,便未符聲稱。執法機構毋須「逐個字」證明該會的宣傳為虛假說明,只要整體印象為虛假即可。


大律師陸偉雄形容該會的聲稱誇張、吹噓、「講得盡」,「不知道學生智商有多少,便說普通學生都可變天才,明顯與事實不符」,頗大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若執法,要由權威專家證明根據人類能力,該會的教學法未能令人達到其聲稱的效果,並證明宣傳內容確由該會發布。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虛假商品說明」是指「虛假達關鍵程度」或「雖非虛假但卻具有誤導性」的商品說明,違者最高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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