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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工紙便監管 非法例規定長青網文章

2017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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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3月09日 06:35
2017年03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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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僑表示,本港法例無規定必須就外牆工程申請「開工紙」,但部分承辦商為方便監管及以策安全,會要求二判事前申請「開工紙」。


涉事地盤燒焊外牆工程須開工紙

周聯僑稱,各承辦商管理地盤工程的手法不同,部分不會規定必須申請「開工紙」;涉事承辦商聯力建築則要求二判,每日須就燒焊及外牆工程申請「開工紙」,獲得地盤安全主任批准才可開工,這可確保地盤安全主任知道工友的工作位置,有需要時安全主任亦會要求工友在工程期間拍照記錄。


應設三層踢腳板保工人安全

周聯僑指工友如無獲批外牆工程的「開工紙」,便不應開工,促請勞工處及承辦商調查事件。


對於意外原因,周聯僑說仍有待調查,但提醒工友應佩戴安全帽及安全帶,將安全帶繫緊在獨立救生繩,再將安全繩繫在牢固點上;此外,承辦商應為工友提供防墮的踢腳板,如工友在竹棚進行外牆工作,應設至少兩至三層的踢腳板,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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