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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法庭內不准攝影長青網文章

2017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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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3月08日 12:00
2017年03月0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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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司法機構回應傳媒有關在法院大樓攝影安排的查詢,指一般而言,法庭內不准攝影。

 

至於大樓其他範圍,只有在獲得特別許可下,如在委任儀式後、或傳媒在大樓範圍出入口外的指定地點才可攝影。

 

司法機構在大樓多處均張貼不准攝影的標誌,包括法庭內、法庭入口、公眾大堂和法庭登記處等,讓所有法庭使用者和公眾人士知道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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