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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控誹謗 梁繼昌批開壞先例長青網文章

2017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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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3月08日 06:35
2017年03月0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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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日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就UGL事件發表的言論屬誹謗,梁繼昌昨批評做法是開壞先例。特首候選人曾俊華和林鄭月娥同稱不評論事件,而曾俊華指自己服務政府多年,未曾以個人名義對他人採取法律行動,林太則表示非常重視言論自由和法治精神,認為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另一候選人胡國興形容,政府高官控告他人誹謗,予人感覺是「以大壓小」。
部分內容被指破壞梁振英聲譽
入稟狀指出,梁繼昌今年3月1日在立法會議事廳外見記者時,指梁振英「關於UGL收受400萬英鎊事件,是仍然接受緊廉署的調查,甚至是香港和外國稅務局的調查。我們覺得在這個時候,如果推薦梁振英先生出任政協副主席,如果將來他有甚麼事,是令到中央非常尷尬」,部分內容帶有誹謗性及破壞其聲譽,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禁制梁繼昌及相關人士再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言論,並向梁繼昌索加重性及懲罰性賠償,另要求梁繼昌支付訟費。
特首辦﹕梁振英本人支付訟費
特首辦昨回應傳媒查詢,稱梁振英就梁繼昌公開聲稱他被「香港和外國的稅務局調查」,要求梁繼昌解釋不果而入稟控告一事,有關訴訟費用會由梁振英本人支付。
退休法官胡國興昨落區時稱,一向規矩都是政府高官不控告議員或其他人誹謗,原因是為官者「位置高」,若控告他人誹謗,予人感覺是「以大壓小」,應該寬容處理。他認為,梁振英此舉或令行政立法關係更撕裂,若自己面對同樣情?,一定不會控告他人誹謗。曾俊華和林鄭月娥同稱不評論事件,前者指未曾對他人採法律行動,林太則稱重視言論自由。
繼昌說,特首對現任立法會議員提出民事訴訟是「史無前例」,批評是「幾壞的先例」,但相信司法制度公平公正,事件亦不會影響自己在立法會UGL事件調查委員會的工作。他稱,基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便再回應。調查委員會下次會議將於本月29日舉行。
對於會否擔心面對巨額訟費或被取消議員資格,梁繼昌稱無法估計以後的事。問及事件是否與新加坡政府常以法律手段打壓反對派議員相似時,他回應指「你說中要害(I think you hit on the nail)」。曾就UGL事件到廉署舉報的民主黨林卓廷強調,「我很有信心梁振英正接受廉署調查,這是事實」,又指任何人試圖用誹謗案達至寒蟬效應都不會成功。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不評論。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說「宜解不宜結」、和解最好,本身是大律師的她又指這類案件「通常去不到法庭」便會和解。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在北京稱,梁振英作為特首亦有其應有權利,若立法會議員說一些不是事實的說話,官員並非不能矯正,不能說做法是「小家」或「白色恐怖」,若梁繼昌的指控有事實根據,絕對不用擔心梁振英入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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