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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7名警察將時任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押到「暗角」拳打腳踢。2年多後,七警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昨被區院法官杜大衛判處入獄2年,不獲緩刑,須即時入獄。他怒斥7人行為非常嚴重,不但使警隊蒙羞,更令香港聲譽在國際社會中受損。曾建超則希望警方為錯誤向市民道歉。
明報記者 凌沛恩 曾駿豪
7名被告依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50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31歲)、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44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40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3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4歲)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8歲)。7人終各被判囚2年,不獲緩刑,須即時入獄。而第五被告陳少丹另被裁定罪成的普通襲擊罪,則判囚1個月,同期執行。
親友衝前告別被告
7人聞判後神情哀傷,亦有被告眼泛淚光。散庭時,次被告的女親友衝前與被告道別。
法官昨判刑時引述案例指出,公眾人士信任警務人員維護法紀,但當警員犯法,法庭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以維持市民對警隊的信心。法官怒斥7人的行為不但令警隊蒙羞,亦破壞香港在國際社會中的聲譽,因7警襲擊曾健超的片段已被全球廣泛報道。
指巨大壓力非施襲藉口
雖然當日曾健超有犯法,其後亦被定罪,而警員於佔領事件亦承受巨大壓力,但均不是七警捉拿曾健超到變電站外施襲的藉口。法官再次強調眾被告身為正在當值的警員,他們襲擊曾健超致他受傷,是令香港聲譽受損,非常嚴重。
雖然首被告、次被告及第六被告求情時曾表示希望法官判處緩刑,但法官明言7人在曾健超毫無防範、雙手已被膠帶扣住時,惡意將曾健超拋在地上,圍攻、踢及踩他,案情非常嚴重,故法官接納即時監禁是合適的判刑。
考慮貢獻佔中壓力 減刑半年
法官指量刑起點為2年半,但考慮到7人為警隊及社會服務多年,受到上司嘉許。他們在佔領期間被示威指罵及攻擊,須在大壓力下工作,及定罪後將被警隊辭退,將失去長俸等,故減刑半年。7人最終被判囚2年;第5被告另一控罪被判囚1個月,同期執行。
除被告親友外,昨亦有不少被告下屬及同僚到庭,他們聞判後面露失望。但亦有「黃絲」聞判後拍掌叫好,遭人指罵。
「黃絲」聞判叫好遭指罵
散庭後,一名操普通話、自稱香港人的女士在庭外嚎哭大叫,一度需保安攙扶。她離庭時表示判刑「對警察很不公平,示威者打警察只判社會服務令」,她深信警察沒有用暴力打人,及強調警察是正義。
【案件編號:DCCC980/15】
明報記者 凌沛恩 曾駿豪
7名被告依次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50歲)、觀塘區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31歲)、觀塘區反黑組警長白榮斌(44歲)、觀塘區反黑組警員劉興沛(40歲)、東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員陳少丹(33歲)、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34歲)及觀塘區反黑組警員黃偉豪(38歲)。7人終各被判囚2年,不獲緩刑,須即時入獄。而第五被告陳少丹另被裁定罪成的普通襲擊罪,則判囚1個月,同期執行。
親友衝前告別被告
7人聞判後神情哀傷,亦有被告眼泛淚光。散庭時,次被告的女親友衝前與被告道別。
法官昨判刑時引述案例指出,公眾人士信任警務人員維護法紀,但當警員犯法,法庭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以維持市民對警隊的信心。法官怒斥7人的行為不但令警隊蒙羞,亦破壞香港在國際社會中的聲譽,因7警襲擊曾健超的片段已被全球廣泛報道。
指巨大壓力非施襲藉口
雖然當日曾健超有犯法,其後亦被定罪,而警員於佔領事件亦承受巨大壓力,但均不是七警捉拿曾健超到變電站外施襲的藉口。法官再次強調眾被告身為正在當值的警員,他們襲擊曾健超致他受傷,是令香港聲譽受損,非常嚴重。
雖然首被告、次被告及第六被告求情時曾表示希望法官判處緩刑,但法官明言7人在曾健超毫無防範、雙手已被膠帶扣住時,惡意將曾健超拋在地上,圍攻、踢及踩他,案情非常嚴重,故法官接納即時監禁是合適的判刑。
考慮貢獻佔中壓力 減刑半年
法官指量刑起點為2年半,但考慮到7人為警隊及社會服務多年,受到上司嘉許。他們在佔領期間被示威指罵及攻擊,須在大壓力下工作,及定罪後將被警隊辭退,將失去長俸等,故減刑半年。7人最終被判囚2年;第5被告另一控罪被判囚1個月,同期執行。
除被告親友外,昨亦有不少被告下屬及同僚到庭,他們聞判後面露失望。但亦有「黃絲」聞判後拍掌叫好,遭人指罵。
「黃絲」聞判叫好遭指罵
散庭後,一名操普通話、自稱香港人的女士在庭外嚎哭大叫,一度需保安攙扶。她離庭時表示判刑「對警察很不公平,示威者打警察只判社會服務令」,她深信警察沒有用暴力打人,及強調警察是正義。
【案件編號:DCCC9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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