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長者申綜援 2月起毋須「衰仔紙」長青網文章

2017年01月26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1月26日 06:35
2017年01月2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社署宣布2月1日起,取消獨立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長者的親屬須提交經濟援助聲明(俗稱衰仔紙)的安排。綜援申請人、受助人如有任何查詢,可聯絡所屬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致電社署熱線2343 2255。


香港華員會社會保障助理分會主席成智媛表示,當長者未能清晰交代與家人的經濟等聯繫時,前線員工就會要求家屬簽署聲明,即外界所指的「衰仔紙」;在取消有關安排後,有可能要求長者較清晰交代家庭情况,「長者需要解釋多少少」。她表示,仍待正式執行下,有意申請的人士反應,強調如有需要,亦有可能向家屬了解情况。


根據社署資料,「衰仔紙」制度在1999年實施,在長者申請綜援時,無論是獨居或與家人同住,只要是以獨立身分申請,也需要作出一份經濟聲明,以用作證實該長者的經濟來源,並須由申請者的子或女填寫,並非外界所指的「不供養父母證明書」。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