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貪近億公款匿新加坡 「紅通二號」判無期徒刑長青網文章

2017年01月2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7年01月24日 06:35
2017年01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外逃百名紅色通緝令的「二號人物」李華波,昨在江西以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全部財產及追贓。另外,外逃被通緝的遼寧省鳳城市原市委書記王國強,昨也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成,在遼寧一審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款90萬元(人民幣,下同)。


中新社報道,案情透露,2006年至2010年間,李華波在擔任江西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長期間,伙同他人製作假對帳單、私刻印章、設立空殼公司等手段侵吞公款共計9400萬元,行為構成貪污罪。李華波後出逃新加坡,其後回國自首。江西省上饒市中級法院昨以貪污罪判處李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同時沒收及繼續追繳所有贓款。


遼寧市委書記索賄近千萬囚8年

另據央視,王國強在2003年至2012年間,利用擔任鳳城市長、市委書記的便利,為相關企業在減免土地出讓金、給予優惠政策、承攬建設項目及結算工程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索要財物共計959萬元。王國強後離境逃到美國,被通緝始主動回國投案。昨日上午,遼寧省瀋陽市中級法院對王國強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罰款90萬元。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