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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際海底是指國家管轄範圍以外的海底和洋底及其底土。《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將總面積3.61億平方公里的海洋劃分為國家管轄海域、公海和國際海底三類區域。位於國家管轄海域以外的國際海底區域面積約2.517億平方公里,佔地球面積的49%。
國際海底地名分委會是由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和國際水道測量組織聯合領導下的大洋水深製圖委員會的下屬專業組織,致力於全球海底地名命名的指導方針、原則以及相關標準規範的研究和制訂工作,是當今海底地名領域具有較高權威和影響力的國際組織。中國國家海洋局在2011年加入該組織,並承辦第24次會議,會上首次提交了國際海底命名提案。
國際海底地名分委會是由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和國際水道測量組織聯合領導下的大洋水深製圖委員會的下屬專業組織,致力於全球海底地名命名的指導方針、原則以及相關標準規範的研究和制訂工作,是當今海底地名領域具有較高權威和影響力的國際組織。中國國家海洋局在2011年加入該組織,並承辦第24次會議,會上首次提交了國際海底命名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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