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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委員會本月13日將第三次討論草案,委員會副主席陳淑莊預計,草案不會被大幅修改,若進展順利,有望今年7月通過,而條例未有規管只設祖先牌而不置骨灰的場地。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出,坊間出現提供香港設牌、內地置骨灰的服務,但購買內地龕位如隔山買牛,提醒消費者及合作機構評估風險。消費者委員會發言人指出,牽涉外地服務一旦出現爭議,會增加追討難度,如懷疑或未明權責關係便不應購買。
業界﹕近年多內地墓園邀合作
福位商會副會長黎孝仁指出,本港龕位不足,加上立法規管私營場在即,近年邀談合作的內地墓園組織增加,且由過去以廣東省墓園居多,至今內地各省均有邀約合作;不過他因自己不熟內地法規及行情,未有答應,目前無代理內地龕位。
身兼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暨調解專家的區議員趙家賢表示,據內地的殯葬管理條例,允埋骨灰的墓穴佔用地面面積及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換言之,並非一定是永久的。
至於香港的提供安放祖先牌場所,本港律師謝天良稱,相關營運該屬宗教以及商業活動,需留意該場地的地契及大廈公契條款有否禁止相關行為。
買龕位投訴近年增加
根據消委會最新數字,近年購買骨灰龕位的投訴有增無減,由2013年6宗增至2015年16宗,增加1.7倍,但無分涉及本港或內地龕位。消委會建議,購買龕位前需釐清龕位使用權或業權,了解合約中的補償安排,包括退款或賠償等。
業界﹕近年多內地墓園邀合作
福位商會副會長黎孝仁指出,本港龕位不足,加上立法規管私營場在即,近年邀談合作的內地墓園組織增加,且由過去以廣東省墓園居多,至今內地各省均有邀約合作;不過他因自己不熟內地法規及行情,未有答應,目前無代理內地龕位。
身兼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暨調解專家的區議員趙家賢表示,據內地的殯葬管理條例,允埋骨灰的墓穴佔用地面面積及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換言之,並非一定是永久的。
至於香港的提供安放祖先牌場所,本港律師謝天良稱,相關營運該屬宗教以及商業活動,需留意該場地的地契及大廈公契條款有否禁止相關行為。
買龕位投訴近年增加
根據消委會最新數字,近年購買骨灰龕位的投訴有增無減,由2013年6宗增至2015年16宗,增加1.7倍,但無分涉及本港或內地龕位。消委會建議,購買龕位前需釐清龕位使用權或業權,了解合約中的補償安排,包括退款或賠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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