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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育有兩名子女的高級警員,3年前為6歲幼女洗澡時,涉三度撫摸幼女胸部及下體,又以手銬鎖着幼女雙手,並用槍指向女兒耳朵附近,早前被裁定非禮及普通襲擊共4罪罪成,判囚20個月。他早前不服定罪上訴,昨被裁定3項非禮罪上訴得直,普通襲擊罪則維持原判,刑期減至3個月。
官:不肯定動作屬侵犯否
事主在原審時於庭上透露,3次洗澡時被上訴人摸胸部左右兩邊近腋窩位置,對方更曾大力「捽」其下體一下。高院昨於判辭中表示,上訴人為已逐漸長大的女兒洗澡可能不明智,但他作為一個一向有為女兒洗澡的父親,以事主描述的動作為女兒洗澡,並不算明顯猥褻的行為。法官認為,上訴人當時或許只是正常地為事主洗澡,因不能肯定他是否在侵犯女兒,故裁定其3項非禮罪上訴得直。
至於以手銬鎖雙手和用槍指嚇的普通襲擊罪,法官認為年幼的事主難以杜撰一件如此古怪的事情,而且她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亦沒破綻,故認同定罪裁決正確。
由於上訴人今年2月罪成後已開始服刑,直至上月上訴時始獲保釋,故他已就上訴被駁回的普通襲擊罪服刑完畢。
【案件編號:HCMA109/16】
官:不肯定動作屬侵犯否
事主在原審時於庭上透露,3次洗澡時被上訴人摸胸部左右兩邊近腋窩位置,對方更曾大力「捽」其下體一下。高院昨於判辭中表示,上訴人為已逐漸長大的女兒洗澡可能不明智,但他作為一個一向有為女兒洗澡的父親,以事主描述的動作為女兒洗澡,並不算明顯猥褻的行為。法官認為,上訴人當時或許只是正常地為事主洗澡,因不能肯定他是否在侵犯女兒,故裁定其3項非禮罪上訴得直。
至於以手銬鎖雙手和用槍指嚇的普通襲擊罪,法官認為年幼的事主難以杜撰一件如此古怪的事情,而且她在資深大律師盤問下亦沒破綻,故認同定罪裁決正確。
由於上訴人今年2月罪成後已開始服刑,直至上月上訴時始獲保釋,故他已就上訴被駁回的普通襲擊罪服刑完畢。
【案件編號:HCMA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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