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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儀:DQ 4議員 特首私利大於人民長青網文章

2016年12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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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2月05日 06:35
2016年12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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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近日坊間熱談中央向哪位特首選舉熱門人選亮「紅燈」還是「綠燈」,但當特首梁振英再次聯同律政司長袁國強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取消4名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的議員資格,最應被「紅燈」阻入閘的,應是梁振英本人。


當日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解釋人大常委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時,主要是針對那些在宣誓過程中,利用立法會平台推動「港獨」的行為。之後政府入稟法院,要求取消在宣誓時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標語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立法會議員資格,尚可說是出師有名。最終兩名「獨派」亦成功被「殲滅」。


「驅獨」有功,梁振英卻未肯收手,再入稟要求法院取消多4名議員的資格,無法令人相信,他不是為再求立功,增連任本錢。立會4名「自決派」議員中,除在宣誓高呼「民主自決,暴政必亡」的朱凱廸避過被挑戰外,劉小麗、姚松炎和羅冠聰均「入圍」,政府是否有心針對自決派議員?


至於梁國雄,律政司指他在宣誓時共有29次停頓,手持寫有「結束一黨專政」雨傘,並高呼「撤銷人大8•31議決」、「人民自主自決,毋須中共批准」,特首要求法庭取消梁國雄議員資格的理據又何在?是否認為他不尊重「黨」就等於拒絕效忠「國」?

基本上,政府揀選挑戰哪些議員看不出有什麼特定的標準,但如果被特首挑戰成功,便有機會扭轉非建制派在地區直選議席過半的形勢,令政府在立法會這一關更可為所欲為。同時,以非建制派的財力,法律訴訟的費用,加上補選動輒過百萬選舉經費,肯定令他們元氣大傷。


國家主席習近平早前在會見梁振英時,希望他做到「凝聚共識」、「政治穩定」,但特首花費大筆公帑,意圖推翻建制派在9月選舉中的失利結果,漠視選民的選擇,製造社會不穩,他還有多做5年的資格?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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