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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年9月推動的士發展聯會所推行「的士攝錄錄音監控安裝計劃」(下稱計劃),稱藉此打擊拒載及濫收車資等劣行,私隱專員公署早已表明,安裝拍攝的士車廂的器材本質上屬侵乘客私隱。
攝錄須貼告示 讀取影片須批准
根據資料,計劃首階段先會在10輛的士安裝試行,鏡頭會裝於倒後鏡位置,可對準車廂拍攝司機和乘客情况,同時訂立一套保護私隱及防止影片被濫用的守則,包括須貼出車內已裝上攝錄機的告示、錄影及錄音資料預設加密、影片會被儲存一個月、如要讀取須取得「推動的士發展聯會」3名委員同意,以及司機不能自行刪除或修改片段等;期望一年內有2000部的士響應。
計劃推出時曾被質疑侵犯私隱,惟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未有評論此做法是否違規。但公署明確指出,在的士車廂內收錄乘客的影像及錄音,本質上已屬侵犯乘客私隱;因有關行為屬於收集「個人資料」,受條例規管。
對於今次事件,公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司機若在乘客不知情或未獲其同意下拍攝,便可能屬不公平收集個人資料,另未有事先述明而把資料上載互聯網,亦屬違反保障資料原則,事主可提供表面證據向公署投訴。公署可發出執行通知,指令違規者或機構採取補救措施;否則公署可以把個案轉交警方作刑事檢控,一經定罪,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的士車主會﹕沒清晰規管易濫用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主席吳坤成表示,車內攝錄機在內地容易買到,「司機偷雞裝,又放上網,搞到大家都好擔心」;但他認為不能本末倒置,誇大私隱問題。他指出,以科技改善服務的方向正確,但沒有清晰規管令司機容易濫用,所以必須「執正手續」,要求司機在車上貼上告示及確保影片內容保密。
攝錄須貼告示 讀取影片須批准
根據資料,計劃首階段先會在10輛的士安裝試行,鏡頭會裝於倒後鏡位置,可對準車廂拍攝司機和乘客情况,同時訂立一套保護私隱及防止影片被濫用的守則,包括須貼出車內已裝上攝錄機的告示、錄影及錄音資料預設加密、影片會被儲存一個月、如要讀取須取得「推動的士發展聯會」3名委員同意,以及司機不能自行刪除或修改片段等;期望一年內有2000部的士響應。
計劃推出時曾被質疑侵犯私隱,惟私隱專員公署(公署)未有評論此做法是否違規。但公署明確指出,在的士車廂內收錄乘客的影像及錄音,本質上已屬侵犯乘客私隱;因有關行為屬於收集「個人資料」,受條例規管。
對於今次事件,公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司機若在乘客不知情或未獲其同意下拍攝,便可能屬不公平收集個人資料,另未有事先述明而把資料上載互聯網,亦屬違反保障資料原則,事主可提供表面證據向公署投訴。公署可發出執行通知,指令違規者或機構採取補救措施;否則公署可以把個案轉交警方作刑事檢控,一經定罪,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的士車主會﹕沒清晰規管易濫用
的士車行車主協會主席吳坤成表示,車內攝錄機在內地容易買到,「司機偷雞裝,又放上網,搞到大家都好擔心」;但他認為不能本末倒置,誇大私隱問題。他指出,以科技改善服務的方向正確,但沒有清晰規管令司機容易濫用,所以必須「執正手續」,要求司機在車上貼上告示及確保影片內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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