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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討論迪士尼園區擴建計劃,通過要求政府押後計劃的無約束力動議。多名議員關注擴建開支將如何運用,擔心迪士尼巧立名目,「左袋入右袋」,可是官員的答覆未能釋除疑慮。政府提交的討論文件,對於擴建計劃的成本預算細項語焉不詳,根本無法評估開支是否用得其所。政府一日未清晰交代,立法會不應該通過撥款。
擴建迪士尼樂園
細項成本含糊其辭
會議上,議員就擴建樂園是否做蝕本生意、工程會否超支、有否考慮以其他融資方法取代政府注資等,提出疑問。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只是反覆重申,擴建計劃對香港經濟有貢獻,就多項關鍵問題則未有令人滿意說法。根據政府提交的討論文件,擴建計劃預算成本109億港元,除了8億元應急儲備,大致可分為硬件和軟件兩方面。硬件項目,包括了預計成本43億元的建築物、造園工程和場地設施,以及成本料達10億元的機動遊戲設備及工程項目。餘下的三大項目分類,即表演、創意娛樂,以及設計和管理成本,共佔48億元,其中不少應屬軟件安排。
然而何謂創意娛樂開支?何謂表演和設計成本?當局未有詳細解釋。例如文件提到,設計及管理成本,包括創意工作、項目管理、人員借調和一般開支,不過,什麼是創意工作?跟耗資5億的創意娛樂大項區別為何?後者所謂「與開發娛樂項目相關的費用」,指的又是什麼?又例如,表演大項的22億元預算擴建開支中,有關動畫角色、表演控制、表演裝置及其他主題表演元素的部分,也說得不清不楚。
蘇錦樑答覆質詢時稱,擴建費用不包含每年支付給迪士尼的專利費和管理費,又表示擴建樂園109億開支,超過九成是用於香港工序,以及與迪士尼無關的第三方公司,只有少於一成是用作支付迪士尼公司的設計和技術開發費用,可是成本分項細節含糊不清,徒增公眾疑慮,擔心擴建開支有水分,迪士尼又據之藉機「搵着數」。蘇錦樑透露,1999年達成建園協議至今,政府以股本或貸款形式投資155億元發展樂園,至於土地及基建配套支出分別為40億及90億元。換言之,未計新擴建計劃,政府至今投資已達285億元,但庫房並無因此進帳,不論樂園賺蝕,都要支付專利費及管理費予迪士尼,這安排對本港並不公平。廣大納稅人不希望見到香港的「羊牯」角色繼續深化。
大股東淪為提款機
特區應看盈利前景
議員問到政府有否考慮其他融資方法,取代直接注資時,蘇錦樑表示,借貸擴建會增加樂園合營公司的利息負擔,加深財務壓力,影響公司長遠可持續性。惟值得留意的是,近年海洋公園的擴建計劃,都是依靠借貸融資。海洋公園2006年展開的擴建工程,便由特區政府及22間銀行參與融資計劃,涉及金額逾55億元,當中只有兩成半屬政府貸款,至於2012年展開的第二期擴建,政府更不再直接貸款,僅充當借貸擔保人而已。海洋公園能夠通過融資市場的考驗,可是政府認為香港迪士尼樂園不適合尋求借貸融資,一般理解是問題出在樂園本身。
當然官員可以辯稱,樂園有別於海洋公園,政府是香港迪士尼的大股東,樂園公司的財務壓力涉及納稅人和公眾利益。可是昨天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上,多位議員都質疑,政府不過是名義上的大股東,沒有實質話語權,政府是否還有需要維持53%的股權比例,可否考慮將持股額降至低於一半。對此蘇錦樑重申,樂園是所謂的「策略性基建」,所以政府目前有需要維持大股東的身分,保留對樂園的話語權。可是回顧1999年與迪士尼達成的建園協議,特區政府並沒提過要永久做大股東,意味政府可以選擇在時機成熟時賣盤退場,並無必要堅持攬着這個財務包袱不放。若非問題出在樂園盈利前景欠佳,政府絕對可以毋須勁蝕下賣盤退場,樂園也應有辦法在市場融資,獲得成本合理的借貸落實擴建。
特區政府有責任向公眾提供更多資料,闡述樂園擴建計劃的項目開支之外,更應認真思考如何卸下這個包袱。一味靠政府注資「關照」,只會令香港迪士尼成為「扶不起的阿斗」。特區當局是時候面對現實,停止自欺欺人。
■歡迎回應editorial@mingpao.com
擴建迪士尼樂園
細項成本含糊其辭
會議上,議員就擴建樂園是否做蝕本生意、工程會否超支、有否考慮以其他融資方法取代政府注資等,提出疑問。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只是反覆重申,擴建計劃對香港經濟有貢獻,就多項關鍵問題則未有令人滿意說法。根據政府提交的討論文件,擴建計劃預算成本109億港元,除了8億元應急儲備,大致可分為硬件和軟件兩方面。硬件項目,包括了預計成本43億元的建築物、造園工程和場地設施,以及成本料達10億元的機動遊戲設備及工程項目。餘下的三大項目分類,即表演、創意娛樂,以及設計和管理成本,共佔48億元,其中不少應屬軟件安排。
然而何謂創意娛樂開支?何謂表演和設計成本?當局未有詳細解釋。例如文件提到,設計及管理成本,包括創意工作、項目管理、人員借調和一般開支,不過,什麼是創意工作?跟耗資5億的創意娛樂大項區別為何?後者所謂「與開發娛樂項目相關的費用」,指的又是什麼?又例如,表演大項的22億元預算擴建開支中,有關動畫角色、表演控制、表演裝置及其他主題表演元素的部分,也說得不清不楚。
蘇錦樑答覆質詢時稱,擴建費用不包含每年支付給迪士尼的專利費和管理費,又表示擴建樂園109億開支,超過九成是用於香港工序,以及與迪士尼無關的第三方公司,只有少於一成是用作支付迪士尼公司的設計和技術開發費用,可是成本分項細節含糊不清,徒增公眾疑慮,擔心擴建開支有水分,迪士尼又據之藉機「搵着數」。蘇錦樑透露,1999年達成建園協議至今,政府以股本或貸款形式投資155億元發展樂園,至於土地及基建配套支出分別為40億及90億元。換言之,未計新擴建計劃,政府至今投資已達285億元,但庫房並無因此進帳,不論樂園賺蝕,都要支付專利費及管理費予迪士尼,這安排對本港並不公平。廣大納稅人不希望見到香港的「羊牯」角色繼續深化。
大股東淪為提款機
特區應看盈利前景
議員問到政府有否考慮其他融資方法,取代直接注資時,蘇錦樑表示,借貸擴建會增加樂園合營公司的利息負擔,加深財務壓力,影響公司長遠可持續性。惟值得留意的是,近年海洋公園的擴建計劃,都是依靠借貸融資。海洋公園2006年展開的擴建工程,便由特區政府及22間銀行參與融資計劃,涉及金額逾55億元,當中只有兩成半屬政府貸款,至於2012年展開的第二期擴建,政府更不再直接貸款,僅充當借貸擔保人而已。海洋公園能夠通過融資市場的考驗,可是政府認為香港迪士尼樂園不適合尋求借貸融資,一般理解是問題出在樂園本身。
當然官員可以辯稱,樂園有別於海洋公園,政府是香港迪士尼的大股東,樂園公司的財務壓力涉及納稅人和公眾利益。可是昨天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上,多位議員都質疑,政府不過是名義上的大股東,沒有實質話語權,政府是否還有需要維持53%的股權比例,可否考慮將持股額降至低於一半。對此蘇錦樑重申,樂園是所謂的「策略性基建」,所以政府目前有需要維持大股東的身分,保留對樂園的話語權。可是回顧1999年與迪士尼達成的建園協議,特區政府並沒提過要永久做大股東,意味政府可以選擇在時機成熟時賣盤退場,並無必要堅持攬着這個財務包袱不放。若非問題出在樂園盈利前景欠佳,政府絕對可以毋須勁蝕下賣盤退場,樂園也應有辦法在市場融資,獲得成本合理的借貸落實擴建。
特區政府有責任向公眾提供更多資料,闡述樂園擴建計劃的項目開支之外,更應認真思考如何卸下這個包袱。一味靠政府注資「關照」,只會令香港迪士尼成為「扶不起的阿斗」。特區當局是時候面對現實,停止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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