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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審計署日前揭發,教資會屬下的研究資助局成員在審批撥款時涉「自己批自己」,但署方及研資局不願透露名單。本報調查發現,涉事的4名成員是港大兩名副校長譚廣亨、區潔芳,以及科大和嶺大兩名講座教授。教資處秘書長表示,該4名成員屬研資局大會成員,並非負責評審撥款的學科小組成員,他們並不知悉個別申請,因此不存在實質利益衝突,故沒有需要申報,是研資局的一貫做法。
明報記者 鄭佩珊、張嘉雯
涉事的4名研資局成員皆是講座教授,包括港大首席副校長兼醫學院小兒外科學系講座教授譚廣亨、港大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兼心理學系講座教授區潔芳、科大電子及計算機工程學系講座教授穆樂思和嶺大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社會理論講座教授Peter Baehr,他們分別於2013/14至2014/15年度向研資局申請「優配研究金」及「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傑出學者計劃」的研究資助,每個項目最終獲批50萬至130萬元(見表)。
港大區潔芳﹕沒有實際及觀感上利益衝突
區潔芳透過電郵回覆本報稱,她並非學科小組成員,無從影響小組的決定。擔任大會成員期間,她在會議中只得知申請項目總數及撥款總額,並沒有個別項目名稱、研究員身分及撥款金額等資料,亦不知道自己的項目有否被學科小組推薦,故沒有實際及觀感上的利益衝突。她稱每年也準時提交利益申報紀錄。
嶺大Peter Baehr﹕非實際審批小組成員
涉事6項研究,有5項仍處於進行中階段,只有嶺大Peter Baehr的研究已經完成。他以電郵回覆查詢時表示,自己並非實際負責審批的小組成員,亦未曾決定哪個申請項目能否獲批資助,故不涉及利益衝突。至於,港大譚廣亨及科大穆樂思皆未有正面回應,僅將查詢轉交至教資會及研資局秘書處。
教資會﹕大會成員不知悉個別申請
研資局發言人表示,現時實施兩層利益申報制度,在第一層申報下,成員獲委任後須申報利益,並每年更新申報內容,該4名成員均已申報;在第二層申報下,成員有需要時就個別事宜申報。但教資會秘書長稱,在2013/14及2014/15學年的過程中,研資局大會成員負責聽取學科小組主席的工作匯報,再審批不同計劃的研究撥款總額,但其接觸資料只包括獲推薦的申請項目總數(一般數以百計)及撥款總額,但不包括個別申請,他們不知悉自行提出的項目是否獲得學科小組推薦,亦無從討論及評審個別項目。
研資局認為,大會成員不會有實質利益衝突,故認為沒有需要要求成員在會議上作第二層利益申報。研資局強調,不存在有任何個別成員遺漏作出第二層利益申報的情况,更毋須調查、要求重新審核獲批撥款的資格或追討相關撥款。
不過,研資局於2015/16學年開始已改變一貫做法。發言人稱,因社會未必完全清楚局方的運作模式,為避免任何利益衝突的觀感,現要求曾提交撥款申請的成員,應在大會聽取相關學科小組主席的工作匯報時離開會議室,不參與討論。
葉建源批大會如橡皮圖章
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研資局更改「一貫做法」,反映過去制度有潛在利益衝突,否則毋須改變。他又指,大會只得悉項目總數及撥款總額,但不清楚項目性質,其通過撥款的決定並無實際意義,質疑大會成為可有可無的「橡皮圖章」,因成員沒有足夠資料為評審把關。
本報早前已向港大、科大及嶺大查詢是否知悉其教職員未有申報利益及如何跟進。港大表示,尊重教資會及研資局的運作,科大則稱轉交予研資局回應,嶺大指應直接向研資局了解。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明報記者 鄭佩珊、張嘉雯
涉事的4名研資局成員皆是講座教授,包括港大首席副校長兼醫學院小兒外科學系講座教授譚廣亨、港大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兼心理學系講座教授區潔芳、科大電子及計算機工程學系講座教授穆樂思和嶺大社會學及社會政策系社會理論講座教授Peter Baehr,他們分別於2013/14至2014/15年度向研資局申請「優配研究金」及「人文學及社會科學傑出學者計劃」的研究資助,每個項目最終獲批50萬至130萬元(見表)。
港大區潔芳﹕沒有實際及觀感上利益衝突
區潔芳透過電郵回覆本報稱,她並非學科小組成員,無從影響小組的決定。擔任大會成員期間,她在會議中只得知申請項目總數及撥款總額,並沒有個別項目名稱、研究員身分及撥款金額等資料,亦不知道自己的項目有否被學科小組推薦,故沒有實際及觀感上的利益衝突。她稱每年也準時提交利益申報紀錄。
嶺大Peter Baehr﹕非實際審批小組成員
涉事6項研究,有5項仍處於進行中階段,只有嶺大Peter Baehr的研究已經完成。他以電郵回覆查詢時表示,自己並非實際負責審批的小組成員,亦未曾決定哪個申請項目能否獲批資助,故不涉及利益衝突。至於,港大譚廣亨及科大穆樂思皆未有正面回應,僅將查詢轉交至教資會及研資局秘書處。
教資會﹕大會成員不知悉個別申請
研資局發言人表示,現時實施兩層利益申報制度,在第一層申報下,成員獲委任後須申報利益,並每年更新申報內容,該4名成員均已申報;在第二層申報下,成員有需要時就個別事宜申報。但教資會秘書長稱,在2013/14及2014/15學年的過程中,研資局大會成員負責聽取學科小組主席的工作匯報,再審批不同計劃的研究撥款總額,但其接觸資料只包括獲推薦的申請項目總數(一般數以百計)及撥款總額,但不包括個別申請,他們不知悉自行提出的項目是否獲得學科小組推薦,亦無從討論及評審個別項目。
研資局認為,大會成員不會有實質利益衝突,故認為沒有需要要求成員在會議上作第二層利益申報。研資局強調,不存在有任何個別成員遺漏作出第二層利益申報的情况,更毋須調查、要求重新審核獲批撥款的資格或追討相關撥款。
不過,研資局於2015/16學年開始已改變一貫做法。發言人稱,因社會未必完全清楚局方的運作模式,為避免任何利益衝突的觀感,現要求曾提交撥款申請的成員,應在大會聽取相關學科小組主席的工作匯報時離開會議室,不參與討論。
葉建源批大會如橡皮圖章
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研資局更改「一貫做法」,反映過去制度有潛在利益衝突,否則毋須改變。他又指,大會只得悉項目總數及撥款總額,但不清楚項目性質,其通過撥款的決定並無實際意義,質疑大會成為可有可無的「橡皮圖章」,因成員沒有足夠資料為評審把關。
本報早前已向港大、科大及嶺大查詢是否知悉其教職員未有申報利益及如何跟進。港大表示,尊重教資會及研資局的運作,科大則稱轉交予研資局回應,嶺大指應直接向研資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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