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上傳出豆品店老字號「公和荳品廠」改用即棄的膠製餐具,引起關注。其九龍城分店負責人證實,今年8月接獲食環署通知,該店只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沒食肆牌照,不能提供堂食,只能提供外賣,故改用外賣用膠餐具。食環署今年已因應該店及深水埗分店無牌經營食肆而檢控。
食環:餐具物料非考慮因素
食環署表示,深水埗北河街及九龍城福佬村道的「公和」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根據《食物業規例》,有關店舖只可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處所以外地方進食,違規者可遭檢控。處所使用塑膠或其他物料的碗具,並非考慮檢控因素。若食物業處所出售膳食或非瓶裝的不含酒精飲品,供人在其處所內飲食,須領取食肆牌照。
該署今年分別向北河街及九龍城分店無牌經營食肆,分別提出3宗及1宗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另加每日罰款900元。
公和:署方「無話不可」店內食
位於九龍城的公和荳品廠負責人潘小姐表示,其父1997年接手該店,自己負責管理10多年間,食環署一直有到場巡查,但此前未曾告訴她不可提供堂食。至今年8月尾,她接獲食環署通知,有人投訴該店不外借廁所及懷疑違規提供堂食。她表示,署方向她解釋,該店只持有食物製造廠牌照 ,而不可提供堂食,只可以外賣,因此「不可以用洗得的碗……要外賣般……要不然我都不會用膠叉啦」。
她說,食環署職員說其經營模式可參考提供熟食的便利店,該店已收起店內的椅子及改用外賣用的膠碗、膠碟及膠叉等,仍容許顧客在店內進食,並指署方「無話不可(在店內進食)」。
指申食肆牌裝修太貴
食環署向本報表示,食物製造廠牌照持牌者只可配製食物出售,供人在處所以外地方進食。
至於會否申請食肆牌,潘小姐說,若要領食肆牌或需裝修,估計要花費過百萬元,但該店只餘兩年租約,難以回本,唯有「見步行步」。本報昨未能聯絡深水埗公和的負責人。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店舖申請食肆牌照,廚房及供食客用餐面積有特定比例,而所涉的油煙及通風設備,與食物製造廠亦有不同,故店舖可能有需要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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