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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轉手機資料 4公司損壞不負責長青網文章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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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1月16日 06:35
2016年11月16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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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市民換手機須將資料轉移,消委會發現4間流動電訊商及5間連鎖電器商中,其中4間,即3香港、CSL、數碼通及中原,均表明轉移資料前,會要求顧客同意公司毋須對資料轉移過程中手機損壞負責。 CSL及中原同時表明,如於該店購買手機、資料轉移有損毁,會安排換貨。


另外,其中7間商號表明,如消費者使用其月費服務或購物,可免費使用資料轉移服務,否則可能要收費。例如中國移動會向非該台的顧客收100元,衛訊會收取300或400元等。而3香港及領域則稱消費者毋須購物都可免費使用手機資料轉移服務。


建議先自行備份

消委會提醒,如消費者擔心轉移過程中遺失資料,應該先自行備份或刪除機密資料,消費者亦可將資料轉移至外置儲存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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