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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沙灘捉精靈受辱 孟加拉漢脫非禮罪長青網文章

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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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1月10日 06:35
2016年11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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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少女今年8月於石澳露營,深宵獨自離開同伴到沙灘玩Pokémon GO捉「小精靈」,其間有外籍男子要求與她性交並摸其腰,事主其後認出一名孟加拉漢,孟加拉漢經審訊後昨獲裁定猥褻侵犯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指案發時光線不足,不排除事主認錯人。


官:案發缺光線 不排除認錯人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裁決時表示,被告Shamol Sikder(30歲)被指控的行為,無疑是冒犯及猥褻,但案發時間為凌晨3時多,沙灘光線不足,事主亦承認未能清楚看見涉案人的模樣;事主曾稱其友人告訴她涉案男子走到沙灘淋浴區,她走到該處與被告對質並報警,惟許官質疑控方為何未有傳召事主的友人作供。


許官認為事主是誠實的證人,但不代表她不會認錯人,故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確定涉案者為被告,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惟許官表示被告脫罪屬幸運,強調案情嚴重,被告若被定罪,將被判處不短刑期。


【案件編號:ESCC2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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