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於今年中裁定勞工處錯誤詮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遣散費特惠金的計算方法。勞聯指出,經他們處理的個案中,至今只有約兩成個案獲發還差額,批評破欠基金動作慢,未有主動通知受影響的工友,呼籲工友自行申請;破欠基金委員會委員潘兆平透露,基金曾評估涉及的差額約5.4億元。
勞工處回覆表示,截至昨日,破欠基金委員會收到500多宗申索個案,已向38人支付差額,涉款約150萬元,勞工處沒有備存估計受影響人士的數字。處方指出,每宗個案需時處理,一旦作決定,會以書面通知申索人,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查詢。
至今批出38個案 勞工處:處理需時
破欠基金於1985年設立,政府於2000年前實施強制強積金計劃。在貨櫃碼頭司機因富明運輸倒閉被欠薪,司法覆核勞工處計劃破欠特惠款項,今年5月勝訴。身兼破欠基金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潘兆平表示,基金曾評估一旦敗訴,涉及的差額追討約5.4億,當中約4.4億元為2000年後的個案,以基金43億元盈餘計算,足以應付。
勞聯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譚金蓮表示,工會至今收到51名工友求助,共涉款130萬元,平均每人追討3萬元差額,有個案追討差額逾8萬元,勞聯自官司後一直跟進,但勞工處9月起才接受申請,至本月1日只有12名工友收到支票,當中4人收到的金額少於法案裁決的計算方式,會再作追討。
勞聯批勞處未主動通知 工友質疑繼續計錯數
譚金蓮估計,2000年至今涉及逾萬宗相關個案,批評勞工處未有主動通知工友。勞聯財務主任周小松促請基金主動發還差額予受影響工友,並加強宣傳,呼籲曾申請破欠基金的工友自動追討差額。
曾任富明運輸司機14年的權哥,5年前收到約6000元特惠金,在新計算方法下,他應收取約6萬元特惠金,他本月追回5萬多元的差額。然而,有工友獲發還的差額卻較應得的少。李先生在富明工作18年,遣散費約18萬元,被強積金對冲後不獲發特惠金;新計法下,他應得5.5萬元特惠金,但他前日收到的支票只獲發4.7萬元,尚欠8000元,質疑破欠基金再計錯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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