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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橫洲車場荒謬出入口 執管人員忌憚惡勢力長青網文章

2016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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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1月04日 06:35
2016年11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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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新界土地使用亂象紛呈,部分原因與土地契約複雜有關,公權力難以規管;除此之外,當局執法不嚴也是原因之一。橫洲一處停車場,當局就一些違法情况進行執管處理,遇到惡勢力阻撓,甚至連警方也驚動了。不過,結果竟然是執管人員退卻,惡勢力不單安然無恙,原本違法違規事項,數年後當局取態竟然一百八十度轉變,認同為合法。這種情况放在法治社會審視,簡直荒唐透頂,不可思議,可是這樁事確實在橫洲發生了。


惡勢力違法擅設路口

6年後政府竟認同合法

橫洲鳳池村附近,有人經營一個停車場,面積約1公頃,停車場出入口原來種植了樹木,草地青葱,路旁並有防撞欄,在在說明出入口範圍不僅是官地,而且政府投入資源管理。6年前,有人拆走防撞欄,擅自闢設路口供大型車輛出入,路政署從2011年2月至2014年9月,先後4次派員重置防撞欄都遭到地方人物強烈反對。其中一次有多名大漢阻撓施工並出言恐嚇,路政署人員報警求助,據知警員到場後,卻勸喻路政署人員離開,待民政處調解,云云。路政署人員也聽話,竟然就此收隊離去了。


此事原本就是破壞公物(拆去防撞欄)、佔用官地,公權力執法不單應重置防撞欄,更應該立案偵查,把毀壞公物的人繩之於法。路政署先後4次要恢復原狀,不能說置諸不理了,只是光明正大執管,卻因為地方人物反對而畏縮,難道政府也認同「執法無理、反對有理」?最荒謬是惡勢力出言恐嚇執管人員,執管人員召來警方協助,警員卻不敢對惡勢力採取行動,反而勸喻執管人員離去。警方忌憚惡勢力,助長其氣燄,實在無法理解。這些年,不少人認為新界屋宇僭建、霸佔官地成為常態,是相關部門「欺善怕惡」的結果,橫洲這個停車場出入口的情况,證明此言不虛。


事態荒謬之處,還有下集。多年來,有人申請闢設停車場路口,包括路政署、運輸署和地政總署都反對,於是才有路政署先後4次派員重置防撞欄。不過,同樣是這些部門,今年初突然改變,打倒「數年的我」,批准闢設路口,附近一個巴士站亦需讓路遷移;這3個部門為何出爾反爾,並無向公衆交代。地政總署只說出入口附近有兩幅官地被霸佔使用,會考慮檢控,云云。


總個畫面就是:有人在橫洲鳳池村附近經營停車場,有人強行毁壞公物,給停車場闢設出入口,公權力(包括警方)一度執法,因為惡勢力反對而退縮,於是這個非法出入口就一直存在;事隔6年之後,原本反對闢設出入口的政府部門,突然批准並移走巴士站以配合。這種情况釋出了什麼信息?很清楚了:在新界只要夠膽霸佔官地、毁壞公物,然後對抗執管人員,只要夠惡,公權力就會退縮,連警方也不敢攖其鋒;假以時日,不合法的也變為合法,政府並會提供協助管理好霸佔的官地。荒唐至極。


新界土地房屋亂象

執法不嚴有以致之

長期以來,新界土地使用紛亂無章,那些所謂「棕地」把新界景觀搞得亂七八糟;究其緣由,與新界土地契約複雜有關。不過,政府在新界就土地房屋事態未嚴格執法,積非成是,也是原因之一。例如原居民丁屋有高度限制,但是居民早就僭建加高,政府起初隻眼開、隻眼閉,不認真處理,到有朝一日發現有丁屋加建至5、6層高,要執法了,卻面對積重難返之局;因為無僭建丁屋已經成為「稀有丁屋」,限令清拆僭建就是與原居民為敵,政府缺乏應有勇氣,最終以所謂登記制度容許僭建存在。另外,新界地區非法傾倒泥頭,時有所聞,個別鄉紳與其家族成員也牽涉其中,看不到政府積極和認真對付。


橫洲這個停車場出入口,則是另一種形態。地方人物霸佔官地謀財,並以惡勢力對抗執管人員,連警方在內的部門人員,不警覺背後有整個法律體系支撐而畏葸不前,地方惡勢力因而得逞。停車場出入口這件事,是極壞事例:首先,或會鼓勵一些人霸佔官地,因為近乎零成本,「唔霸就笨」了;其次,法治在新界地區將更遭到蔑視,因為此事證明法規在一定情况下,不能在新界落實執行,法治沉落的影響將十分深遠。政府須汲取教訓,類似橫洲停車場這樣的事,絕對不能再發生;否則,法治在新界將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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