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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星官恩娜母親麥銀麗被指與男友人,誤導麥母立下遺囑,將所有遺產留予男友人。翌年麥母去世,麥的3名姊妹發現亡母資產早在她生前已逐一蒸發,包括3000萬元定期及3個出售後價值1643萬元的物業。高院昨表示有需要頒令委任馬華潤律師出任訴訟待決期間遺產管理人,以調查麥母被蒸發的遺產去向。
3000萬定期及3物業逐一蒸發
判辭指出,精神科醫生於2011年9月21日診斷勞笑鳳患有強迫症、抑鬱及認知障礙。法官昨下令訴訟待決期間,遺產管理人調查勞笑鳳被指患有上述病症即2011年9月21日起,直至她於2014年9月18日去世前的所有資產去向,以及資產轉讓是否合法。當馬完成調查後,須向法庭尋求指示。
原訴為勞的長女麥銀娣、三女麗萍及排行第五的幼女美華。被告為次女銀麗及其男友人馮明業。判辭指出,精神科醫生於2011年9月21日診斷勞笑鳳患有強迫症、抑鬱及認知障礙。勞笑鳳於2013年10月7日立下涉案遺囑,翌年9月18日去世。但原訴稱勞死後銀行戶口只剩1.7萬元及一個已抵押物業。
原訴發現,勞突於2013年底至死前13天,出售灣仔堅彌地街堅尼閣、莊士頓道及中環結志街3個物業,作價1643萬元,但款項沒存入她的戶口;又認為勞不會無故將遺產交予根本不認識的馮。勞更與銀麗的兒子官仲銘聯名購入粉嶺萬豪居,但單位後來突被按揭。此外,2013年11月,勞將堅彌地街鳳凰閣物業申請按揭,但貸款從沒存入勞的戶口。翌年5月勞又將與美華共同持有的軒尼詩道物業的租金收入,轉往勞及官仲銘的聯名戶口。
【案件編號:HCAP37/15】
3000萬定期及3物業逐一蒸發
判辭指出,精神科醫生於2011年9月21日診斷勞笑鳳患有強迫症、抑鬱及認知障礙。法官昨下令訴訟待決期間,遺產管理人調查勞笑鳳被指患有上述病症即2011年9月21日起,直至她於2014年9月18日去世前的所有資產去向,以及資產轉讓是否合法。當馬完成調查後,須向法庭尋求指示。
原訴為勞的長女麥銀娣、三女麗萍及排行第五的幼女美華。被告為次女銀麗及其男友人馮明業。判辭指出,精神科醫生於2011年9月21日診斷勞笑鳳患有強迫症、抑鬱及認知障礙。勞笑鳳於2013年10月7日立下涉案遺囑,翌年9月18日去世。但原訴稱勞死後銀行戶口只剩1.7萬元及一個已抵押物業。
原訴發現,勞突於2013年底至死前13天,出售灣仔堅彌地街堅尼閣、莊士頓道及中環結志街3個物業,作價1643萬元,但款項沒存入她的戶口;又認為勞不會無故將遺產交予根本不認識的馮。勞更與銀麗的兒子官仲銘聯名購入粉嶺萬豪居,但單位後來突被按揭。此外,2013年11月,勞將堅彌地街鳳凰閣物業申請按揭,但貸款從沒存入勞的戶口。翌年5月勞又將與美華共同持有的軒尼詩道物業的租金收入,轉往勞及官仲銘的聯名戶口。
【案件編號:HCAP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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