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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煒光:還敢做公職嗎?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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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06日 06:35
2016年10月06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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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設想有人有志服務香港去參選特首,但對手卻在選舉期間,或在結束後用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纏擾對手,令對手要付出數以千萬港元計的訴訟費。那麼無論你是否當選,你都可能耗掉大筆積蓄。


這情况在4年前便出現。梁振英在2012年3月25日當選後便被媒體報道山頂大屋有僭建。僭建當然不對,應按法律盡快恢復原狀。然而有人卻利用司法覆核及選舉呈請等方法來纏擾,要求法院推翻選舉結果。官司糾纏多年,最後梁國雄及何俊仁敗訴,法院判他們輸堂費,梁國雄及何俊仁何來龐大金錢去支付堂費?是否有人涉嫌出錢去打這些官司,從來沒有交代!而梁振英取得的堂費並不足以支付全部律師費用,自己還是要付出數百萬元。設若有一天成功當選的只是一名普通的中產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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