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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恐嚇毆女友 健身教練脫罪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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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06日 18:35
2016年10月06日 18: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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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California FITNESS母公司前董事鄭家達胞弟、任職健身教練的鄭家威,涉嫌毆打同居女友及以裸照威脅對方不要報警,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刑事恐嚇及非法禁錮等8罪,經審訊後昨於區院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法官批評事主的證供不可靠,認為若以如此證供把被告定罪實在危險。


鄭家威籲港男「識女仔小心啲」

被告鄭家威(38歲)於裁決後表示,裁決為他取回公道,指案件已使他聲譽受損,「呼籲香港男仔識女仔小心啲」。鄭表示與事主分手後已無聯絡,但稱如對方有財政困難他可以幫忙,「唔需要用呢啲方法」。鄭又稱妻子「好淡定」且對他很信任,也有到庭支持他。


法官林偉權於判辭指事主的證供搖擺不定,而且她作供時有意把不利她的部分除去,更誇大其辭,例如事主在庭上供稱,曾遭被告掌摑至少50下。法官認為若真的如此,她的臉事後理應非常腫脹,但照片顯示事實並非如此,醫生報告亦指事主臉上傷勢輕微。此外,事主一直聲稱不記得首次被襲的日期,但她於事發後5年、在法庭上被辯方盤問時,卻突然想起日期是2011年3月18日,法官認為這實在令人難以置信,亦顯示事主的證供並不可靠。


【案件編號:DCCC2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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