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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提醒 海關督察才意識被告違法長青網文章

2016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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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10月04日 06:35
2016年10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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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現時《商品說明條例》由海關人員負責執行,惟任職海關督察的事主蔡劍輝作供時稱,當日裝修工程被額外收費,他一直只認為是亂收費,直至被消委會提醒,蔡才「醒一醒」意識到被告行為違法,認為自己是當局者迷。


蔡作供時列舉多項被額外收費的工程細項,如拆除擺放物品的層板和冷氣機遙控座後遺下的螺絲,被告卻將螺絲當作鐵枝,每粒拆除需另付100元,蔡斥「好明顯有心做完先亂收費!」惟當時工程到中段,泥足深陷無法回頭,又擔心在已支付47萬元下仍得一間爛屋,無奈續簽單讓工程繼續。


後發現各工序拆細收費

直至及後再發現被告將各工序拆細收費,如假天花工程被分拆至假天花封口和安裝石英燈等7個細項來逐一收費,蔡感到會再被不停追加報價單,遂向消委會投訴。消委會告知該公司有可能違法,蔡才當場「醒一醒」,決定不再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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