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立法會選舉之後,下屆特首選舉成為核心議題。除了「梁粉」外,幾乎無人否認梁振英的負面作用。但有不少人認為,香港的現狀只有從制度上作出改變才能解決問題;換了梁振英,換湯不換藥,故不應追求「換梁」這個目標。比如,當「雙曾」(曾俊華、曾鈺成)傳出可能選特首的消息時,「革新論」提倡者方志恒第一時間在臉書上說:「主權移交20年後,香港人還期望換特首,就可以解決問題嗎?」
特首個人特質決定這城市走向
過分強調制度和法治的重要性、忽視「人」的重要性,似乎是很多泛民朋友認識上的通病。這種說法值得商榷。
首先,從西方政治學的角度看,良好的社會當然應以法治而不是人治為基礎。但同樣應該指出的是,即便如美國這樣法治傳統深厚的社會,「人」也是很重要的因素。比如,4年一次的總統選舉之所以舉世矚目,皆因總統擁有很大的行政權力。奧巴馬能通過行政手段,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廁所平權」;列根可以通過行政法令,讓NSA(國家安全局)收集公民通訊數據。儘管這不算人治,因為這些權力都是在法律範圍之內,但亦足以說明,「人」仍會影響社會的走向。更不用提國際關係中,分析外交決策者的思維模式是每個做策略的人的必修課程。
香港在英治時期留下法治傳統,但港督的權力極大,遠比美國總統為甚,並沒有擁有可以充分保障法治的民主制衡的制度基礎。法治成功依賴於港英政治家「有權慎用」式的自我約束(因此還是一種人治)。回歸後實行行政主導,特首的權力也不比港督小多少。更重要的是,人治思想依然根植於傳統中國文化的深處,和英人的法治傳統不可同日而語。因此,即使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特首的個人特質仍能決定這個城市的走向。
梁在關鍵節點沒為香港價值發聲
其次,香港特首是一個獨特的角色。他/她(以下只用「他」)既由選舉產生,又經中央任命,故有「兩個老細」,要同時向中央和香港人民負責。當中央和港人有矛盾的時候,他要想辦法拉近雙方的距離。換言之,他不是中央派到香港的「市委書記」,不是中央在香港行使「完全管治權」的工具,有責任代表香港人發聲;但同時,照顧中央的需求也是他的任務。
因此,這個角色非常重要。他能否認識到自己的身分和這些責任、認識到之後有沒有意願這麼做、有意願這麼做之後有沒有能力做到,都對香港至關重要。
香港有過3個特首,董建華是最有條件和能力做好這種溝通工作,但是他的其他管治能力不足而為人詬病。公務員出身的曾蔭權,中央對他信任有限,卻仍願意守衛香港價值,在政改中也有成果,反而是爭議最小的特首。隨着時間推移,在中央與香港不成比例的力量對比的現實下,第三名特首會否願意捍衛香港價值尤為重要。但是梁振英上台以來,在每個關鍵節點都沒有為香港價值發聲,甚至連「支持香港隊」也曾一度不說出口。香港價值迅速褪色,實在已經毋須多言。對當初「反唐撐梁」的民主派而言,難道不是一個教訓?
特首須凝聚港人能與中央打交道
第三,在中港關係有矛盾的情况下,如何拉近雙方距離是一個很艱巨的任務。討價還價,最重要的無非是兩樣:道理與實力。香港最大的實力,不在於有幾個人扔幾塊磚頭顯示勇武,而在於香港人的齊心、在於香港繼續繁榮、在於對中國有價值。是否齊心又是能否繁榮的保證,這非要有一名願意而且能夠凝聚港人的特首不可。否則,即便特首有「撐本土」之心,但若如同梁振英一般好鬥,政不通人不和,香港就只會往無足輕重的方向愈滑愈遠,還談何與中央討價還價?此外,實行政改(比如廢除功能組別),必然會觸動在現有制度下的既得利益人群,他們的代表不但在議會中有否決力,也對中央有游說力。要團結他們,使得他們贊成政改,至少不要拖後腿,也是一個艱巨的任務。
第四,要實現政改,特首必須有能力向中央爭取。這種能力包括與中央打交道的經驗和人脈,能讓中央放心,也能理解中央的正當需求,能採用中央「聽得入耳」的話語體系。這更不是「誰當特首都一樣」的事。
最後,民主無法一蹴而就。說出這句話似乎「很大陸」,令人沮喪。但香港已經成為中國北京政權下的一部分,這是一個沒法改變的現實。試圖把台灣作為香港參照物的理論都不應該忘記兩者之間的本質區別。無論現在還是2047年,香港能否民主、有多大程度的自治,都與北京的決策高度相關。港獨更是不可能的事。立下遠大的終極目標當然必要,但視終極目標為不可妥協、要一步到位,就未免脫離實際了。
任何政治問題都離不開「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只有抓住「主要矛盾」,才能分清輕重緩急,制訂可行的解決問題的方法。把立法會選舉焦點放在香港能否容納港獨政黨之上、放在確認信對不對之上,模糊了焦點,轉移了視線。與其空談大目標,還不如先做好能夠做好的每一件事。現時,選一個能代表香港本土價值的、有能力凝聚共識的、有能力和中央打交道的特首,是一件可行而且迫切的事。ABC(Anyone but CY)之所以還是第一要務,道理正在於此。
作者是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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