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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減貨運樓面 變展覽會議場地長青網文章

201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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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9月24日 06:35
2016年09月2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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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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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今次除了將機場北商業區由原有機場地契分割出來外,亦修改原有機場地契內容。在最新安排下,機場的貨運可發展樓面面積上限減少20萬平方米,變成新增20萬平方米展覽及會議場地(exhibition and convention centres)用途。


地契一般會列明機場在各種用途下的可發展樓面上限。據原先機場地契,用作與貨運相關發展(freight forwarders)的總樓面面積上限定為147.5萬平方米,另外用作酒店、辦公室、零售及商業設施的總樓面上限,分別定為25萬、68.9萬、29.5萬平方米。不過今次修改後,機場的貨運相關發展的總樓面修訂為127.5萬平方米,減少20萬平方米,而該20萬平方米則用作新設的「展覽及會議場地」用途。


新契要求准市民免費出入北商業區

另外,雖然政府規定機管局在招標及批出北商業區用地時,必須以十足市值計算,但新機場地契沒有相關條款。不過,新地契要求機管局必須令北商業區做到市民可免費進出。


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董事總經理陳超國表示,北商業區是區內少有的大規模用地,但由於地點位置獨特,料地價較區內的大型商場會有折讓,估計酒店地價為每呎1000至1500元,商場每呎450至500元。若以第一期發展涉及3.4萬平方米的酒店及20萬平方米的商場計算,估計地價分別為5.5億及10.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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