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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沙田田心警署一名新紮師姐,前晚在警署將已上膛的佩槍放回槍袋時,意外走火發射一發子彈,女警右腳擦傷,送院敷治後已出院。今次是本月第2宗警員佩槍走火事件。
上膛放槍袋出事 右腳傷已出院
消息指受傷女警25歲,屬田心分區巡邏小隊,正式成為正規軍裝女警約7個月。前晚10時許,女警在田心分區警署準備出更,在槍房領取一支點38口徑左輪手槍後,前往上彈及退彈區上膛,完成後佩槍放回槍袋時突然走火,發射一粒子彈,射穿其右邊褲管,子彈射落地面膠墊上。在旁監督的警長通知上級,救護員到場為女警包紮,送院治理,女警其後已能出院。大批探員封鎖現場蒐證,事故原因有待調查,案件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重申,警隊就裝備的保管及使用有嚴格的規定,如證實有人員違規,定必嚴肅處理。有資深警務人員表示,警員取槍後會先檢查佩槍,上膛後再放回槍袋,俗稱「回槍」。若按槍械訓練程序的話,一般是不會走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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