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中國
詳情#
【明報專訊】深圳警方7月聯合相關部門調查偷渡案件時,發現深圳港×招待所違反實名登記管理規定,曾多次不按規定登記旅客資料,日前依「反恐法」被罰款1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對路姓負責人罰款1000元。「反恐法」第86條規定: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查驗客戶身分,或對身分不明、拒絕身分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者,罰款10萬至50萬元。
(廣東省公安廳網)
(廣東省公安廳網)
回應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