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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青年人最不保守,偶然思想不羈、行為較激烈是可以理解的。但港獨卻是觸及國家主權和憲政的大是大非問題,不屬於一般言論自由的層次,並無灰色地帶。某小部分青年人鼓吹港獨的錯誤行為,必須嚴肅指正、堅定明確地反對。
無論從法律、歷史、政治以及現實的基礎來說,港獨均不可行。鼓吹港獨只會把香港推向萬劫不復的境地,完全破壞香港與內地的關係,為全香港700多萬市民帶來災難。對港獨的任何推動和鼓吹,都是非常危險的違法行為。為了國家的利益、為了全港市民的福祉,都必須對其零容忍。
港獨在法律上不可行。《基本法》是香港最高的憲制文件,是中國憲法作為母法之下的子法,亦是香港管治的最高綱領性及法律性文件。香港一切事務都要在基本法框架內進行。基本法的序言及第1條開宗明義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部分」。中國對香港擁有主權,這是憲政上的規定。基本法是於1980年代經過4年多時間的諮詢、得到香港各界的參與,然後通過。制定基本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保障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及治權,防止香港獨立。基本法和港獨是勢不兩立的,故此港獨並非一個一般性的政治議題,是涉及最高層次的憲政法律和基本價值的問題。
如以美國為例,不同政黨可以辯論一切政治民生議題,包括如何提供醫療、勞工福利、國防,如何選舉議會議席等,但不可能辯論是否遵從美國憲法。在美國任何政黨都不能挑戰美國憲法。在香港,基本法必須遵從,亦是同樣道理。
1000多年前香港已是中國一部分
港獨從歷史角度來說亦不可行。年前港鐵於工地發現由公元960至1279年的「宋城」,即是說明遠在1000多年前香港已經是中國宋朝的一部分。香港和中國的歷史關係千絲萬縷,香港開埠之初,是中國南嶼小島,不存在「中港兩地」的叫法;《南京條約》把香港變成殖民地以後,兩地之間才有了人為的邊界。但內地居民和香港市民之間仍然交往頻密,雙方均可自由往返兩地。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後,香港在國家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而香港能夠經濟騰飛其中一原因是能夠受益於大批內地難民來港。其實他們並非難民,他們都是有實力、財力及經驗的資本家及工業家。這些內地人來港後為早期香港的工業,包括紡織業作出重大貢獻。
1970年代後期中國改革開放,讓大批香港廠商前往內地設廠、開發地產項目、投資酒店等,導致香港經濟起飛。內地改革開放的最大得益者就是香港。在歷史上和經濟上兩地是不能分割的。
港獨在政治上亦不可行。基本法第12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國並非聯邦政府,故此一個地方政府不可能獨立。就算在其他國家,比如美國三藩市灣區不能獨立於美國、巴黎不能獨立於法國一樣。如有任何獨立傾向,中央政府有憲政責任制止,13億人民亦不會答應。港獨可能導致的嚴重矛盾和衝突,香港人是無法承受的。
除了以上3項因素,還有第4項因素,就是在實際上港獨是無可能的。彈丸香港,沒有資源、沒有工業、沒有農業。我們的食水和副食品,絕大部分來自內地。我們標榜香港是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航運中心,但香港金融界的上市公司超過50%來源於內地,我們的貿易生意也絕大部分是直接或間接和內地有關,香港的貨航所運載的亦是絕大部分出入於內地的貨物。一旦獨立,誰來養活香港700多萬人?這些都是現實問題,需要大家認真思考。
有論者提出,討論港獨是言論自由,只要不鼓吹港獨便可。在討論和鼓吹之間有何空間?
就以盜竊為例。盜竊是違法亦是反道德的。盜竊就是偷偷地把不屬於自己的財物據為己有。如果要討論,也只可以討論為何不得盜竊,絕對不能討論盜竊有什麼好處、如何成立組織鼓勵人去盜竊。無論是從國際之間的承認、憲政、法律、歷史、政治、現實來說,香港都是中國一部分。全港市民、全中國13億人民都集體擁有香港。鼓吹港獨就是把香港從中國主權中「盜走」。中國有一個說法叫「竊國」,有人說港獨就是一種「竊國」行為。
亦有人問為何新加坡可以獨立而香港不可獨立?香港和新加坡情况截然不同。新加坡在1960年代是屬於馬來西亞的一個城市,主要居民為華裔人士。殖民統治者撤離馬來西亞時,基於複雜的政治及種族理由,馬來西亞的政客及某些居民不想新加坡人成為馬來西亞的一部分。簡單來說,新加坡獨立是因為他們被馬來西亞趕走,是被迫獨立的。中國政府及人民,以及絕大部分的香港居民都不會贊成港獨。因此拿新加坡作例子根本不通。
年輕人簡單地以為獨立就能解決問題
港獨言論其實只是在為數很少的年輕人之中有這種想法。基於多種原因,香港的年輕人對中國歷史和中國的認同不足,對國家產生疏離感。他們亦對社會現象不滿,於是簡單地以為「香港獨立」就能夠解決各項社會和政治問題。香港政府應該正視香港的青年問題,疏導他們的不滿,引導他們走入正軌。如果年輕人的港獨思想繼續被別有用心的人推波助瀾,會嚴重破壞香港與內地的關係,亦傷害內地人民與港人的感情,令香港萬劫不復。
作者是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專題論壇之六)
無論從法律、歷史、政治以及現實的基礎來說,港獨均不可行。鼓吹港獨只會把香港推向萬劫不復的境地,完全破壞香港與內地的關係,為全香港700多萬市民帶來災難。對港獨的任何推動和鼓吹,都是非常危險的違法行為。為了國家的利益、為了全港市民的福祉,都必須對其零容忍。
港獨在法律上不可行。《基本法》是香港最高的憲制文件,是中國憲法作為母法之下的子法,亦是香港管治的最高綱領性及法律性文件。香港一切事務都要在基本法框架內進行。基本法的序言及第1條開宗明義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部分」。中國對香港擁有主權,這是憲政上的規定。基本法是於1980年代經過4年多時間的諮詢、得到香港各界的參與,然後通過。制定基本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要保障中國對香港行使主權及治權,防止香港獨立。基本法和港獨是勢不兩立的,故此港獨並非一個一般性的政治議題,是涉及最高層次的憲政法律和基本價值的問題。
如以美國為例,不同政黨可以辯論一切政治民生議題,包括如何提供醫療、勞工福利、國防,如何選舉議會議席等,但不可能辯論是否遵從美國憲法。在美國任何政黨都不能挑戰美國憲法。在香港,基本法必須遵從,亦是同樣道理。
1000多年前香港已是中國一部分
港獨從歷史角度來說亦不可行。年前港鐵於工地發現由公元960至1279年的「宋城」,即是說明遠在1000多年前香港已經是中國宋朝的一部分。香港和中國的歷史關係千絲萬縷,香港開埠之初,是中國南嶼小島,不存在「中港兩地」的叫法;《南京條約》把香港變成殖民地以後,兩地之間才有了人為的邊界。但內地居民和香港市民之間仍然交往頻密,雙方均可自由往返兩地。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後,香港在國家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而香港能夠經濟騰飛其中一原因是能夠受益於大批內地難民來港。其實他們並非難民,他們都是有實力、財力及經驗的資本家及工業家。這些內地人來港後為早期香港的工業,包括紡織業作出重大貢獻。
1970年代後期中國改革開放,讓大批香港廠商前往內地設廠、開發地產項目、投資酒店等,導致香港經濟起飛。內地改革開放的最大得益者就是香港。在歷史上和經濟上兩地是不能分割的。
港獨在政治上亦不可行。基本法第12條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中國並非聯邦政府,故此一個地方政府不可能獨立。就算在其他國家,比如美國三藩市灣區不能獨立於美國、巴黎不能獨立於法國一樣。如有任何獨立傾向,中央政府有憲政責任制止,13億人民亦不會答應。港獨可能導致的嚴重矛盾和衝突,香港人是無法承受的。
除了以上3項因素,還有第4項因素,就是在實際上港獨是無可能的。彈丸香港,沒有資源、沒有工業、沒有農業。我們的食水和副食品,絕大部分來自內地。我們標榜香港是金融中心、貿易中心、航運中心,但香港金融界的上市公司超過50%來源於內地,我們的貿易生意也絕大部分是直接或間接和內地有關,香港的貨航所運載的亦是絕大部分出入於內地的貨物。一旦獨立,誰來養活香港700多萬人?這些都是現實問題,需要大家認真思考。
有論者提出,討論港獨是言論自由,只要不鼓吹港獨便可。在討論和鼓吹之間有何空間?
就以盜竊為例。盜竊是違法亦是反道德的。盜竊就是偷偷地把不屬於自己的財物據為己有。如果要討論,也只可以討論為何不得盜竊,絕對不能討論盜竊有什麼好處、如何成立組織鼓勵人去盜竊。無論是從國際之間的承認、憲政、法律、歷史、政治、現實來說,香港都是中國一部分。全港市民、全中國13億人民都集體擁有香港。鼓吹港獨就是把香港從中國主權中「盜走」。中國有一個說法叫「竊國」,有人說港獨就是一種「竊國」行為。
亦有人問為何新加坡可以獨立而香港不可獨立?香港和新加坡情况截然不同。新加坡在1960年代是屬於馬來西亞的一個城市,主要居民為華裔人士。殖民統治者撤離馬來西亞時,基於複雜的政治及種族理由,馬來西亞的政客及某些居民不想新加坡人成為馬來西亞的一部分。簡單來說,新加坡獨立是因為他們被馬來西亞趕走,是被迫獨立的。中國政府及人民,以及絕大部分的香港居民都不會贊成港獨。因此拿新加坡作例子根本不通。
年輕人簡單地以為獨立就能解決問題
港獨言論其實只是在為數很少的年輕人之中有這種想法。基於多種原因,香港的年輕人對中國歷史和中國的認同不足,對國家產生疏離感。他們亦對社會現象不滿,於是簡單地以為「香港獨立」就能夠解決各項社會和政治問題。香港政府應該正視香港的青年問題,疏導他們的不滿,引導他們走入正軌。如果年輕人的港獨思想繼續被別有用心的人推波助瀾,會嚴重破壞香港與內地的關係,亦傷害內地人民與港人的感情,令香港萬劫不復。
作者是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專題論壇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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