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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士丹利香港罰1850萬長青網文章

201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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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8月25日 06:35
2016年08月25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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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昨日指,由於摩根士丹利香港證券(下稱MSHK)在避免利益衝突、披露賣空指示、遵守持倉限額、申報大額未平倉合約、及執行客戶指示等六方面,存有內部監控缺失,亦違反了《操守準則》,故決定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1850萬元。


證監:六方面存內部監控缺失

案情指,在2013年6月至今年3月期間,MSHK沒有維持足夠的分隔措施,將代客執行買賣盤與公司本身的買賣分開,以避免利益衝突;其電子交易系統的設計及運作的資料不夠全面;沒有確保披露賣空指示規定獲得遵守;沒有遵守持倉限額及申報大額未平倉合約;亦沒有執行1名客戶及1名資產管理人的指示,更令後者沒有履行申報責任,故認為MSHK違反了《內部監控指引》及《操守準則》,故決定對其作出譴責及罰款1850萬元。


證監會指作出裁定時,已考慮到MSHK與證監會合作解決監管方面的關注;MSHK同意委聘獨立檢討機構,就內部監控措施進行前瞻性的檢討,確保其遵守相關監管規定;及MSHK過往並無因這些缺失而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MSHK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經營第1類(證券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及第7類(提供自動化交易服務)受規管活動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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