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吳志森:「港獨入校」 是特首選舉工程的偽命題長青網文章

2016年08月2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8月24日 06:35
2016年08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文章】「排獨確認書」鬧得滿城風雨,塵埃未落,突然又殺出個「港獨入校」的偽命題。教育局長吳克儉,召見各校長會代表,與個別中學校長舉行會議,又與大學校董會主席或副主席和校長會面。特首梁振英又以「喺隔籬啱啱開完會」的方式加入討論。接着,吳克儉又鬼祟上京,與北京教育當局會面,傳遞聖旨:阻截港獨入校,北京「阿爺」們支持。


看似來勢洶洶 成員只有小貓三四隻

「港獨入校」是什麼回事?究竟有多嚴重?稍為了解香港民情,就知道這是「排獨確認書」後出現的連鎖反應。梁天琦等人被粗暴褫奪政治權利終身,無論泛民本土,都激出強烈反應。早前成立一直動不起來的中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宣布在中學宣揚港獨,更聲稱有多間中學成立本土關注組,誓將港獨帶入校園。


從媒體的版面來看,「港獨入校」看似來勢洶洶,但知情者都明白,中學成立的本土關注組,成員都只有小貓三四隻。當中不少更是已經畢業的校友,在校同學只有一至兩名。無論是校友還是同學,都可能早已是香港本土組織的成員,以不同面目出現,撒豆成兵,造成聲勢。


但特區官員反應快速強烈,顯得絕不尋常。


與往常並不一樣,教育局沒有白紙黑字,向學校發出具體指引,而是以新聞稿對外發布信息。教育局說:特區政府對港獨的立場非常明確,任何港獨主張或活動不應在校園出現;校董會與法團校董會應提醒教師不能以任何形式宣揚港獨主張或活動;若個別教師鼓吹港獨思想,校董會可按事件性質與嚴重程度,作出適當跟進——「教育局會按事件性質、嚴重性、法庭裁決及紀錄或調查結果,向有關教師發出勸喻信、警告信或譴責信、取消或拒絕其註冊教師的資格」。


梁振英與大學校董會主席或副主席見面時稱:港獨「唔啱」,大學開學,預料有大學生鼓吹港獨,校方要小心、「執生」,並適當輔導學生;若學生在校內舉辦宣傳港獨活動,學校要靈活處理。教育局強調:大學有責任及能力照顧學生的利益並符合公眾期望,防止有人濫用大學的平台和資源推動港獨主張及活動。亦有報道說吳克儉會見八大校長時,曾提議校方按需要報警處理,但教育局其後否認,大學校長拒絕透露會議內容,是真是假,無從證實。


殺氣騰騰,矛頭直指中學校長老師,以「取消註冊、打爛飯碗」相要脅。磨刀霍霍,大刀揮向大學校長教授,要好好管束你們的學生,阻截港獨在校園出現蔓延;後果如何,你們看着辦吧!


官員反應與港獨實質威脅不成比例

特區官員的強烈反應,明顯與今天所謂港獨的實質威脅,完全不成比例。建制和左派輿論緊密配合,特區政府上上下下聯手炮製這場「大龍鳳」,人為地把「港獨入校」無限上綱。有理由相信,這與來屆特首選舉工程密切相關。


立法會選舉,本來「ABC」(Anyone but CY)會成為選舉主軸,「換特首」口號將會鋪天蓋地;但卻被港獨的偽命題取而代之,幾乎沒有人再提「換特首」。離天隔丈遠的港獨,竟然成為了迫在眉睫的主要威脅。


這種情况,預料將會持續到特首選舉。已入閘的候選人繼續宣揚港獨,左派媒體強烈批判;若被褫奪資格,緊張氣氛將會高漲。立法會選舉後,梁天琦等人預告會提出呈請,亦將製造另一次高潮。到年底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港獨將繼續被描繪成對香港的主要威脅。在港獨與反港獨的鬥爭氛圍下,主張強硬路線的特首候選人,無論在北京中南海,還是在建制派主導的選舉委員會,將會佔盡上風。特首選舉工程,已在港獨與反港獨的鬥爭中正式開打。


毒害校園氣氛 破壞師生信任

把「港獨入校」的危險無限誇大,不但毒害校園的氣氛,更嚴重破壞師生間的信任。對港獨言行,老師學生要互相監視、互相舉報、互相猜疑。對校園內尊重異見、言論多元、學術自由,也會造成無可挽回的傷害。


面對教育當局的沉重壓力,中大校長沈祖堯回應:大學有言論自由;中學校長會主席李雪英說:任何反教育的壓制式管教只會適得其反,不但剝奪學生正常學習和發展,更容易將年輕人推向偏激的危險邊緣。現在只能靠有理念有承擔的教育工作者頂住,不要陪反港獨的特首選舉工程一起大合唱。


(samngx123@gmail.com)

■稿例

1.論壇版為公開園地,歡迎投稿。讀者來函請電郵至forum@mingpao.com,傳真﹕2898 3783。


2.本報編輯基於篇幅所限,保留文章刪節權,惟以力求保持文章主要論點及立場為原則﹔如不欲文章被刪節,請註明。


3.來稿請附上作者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可用筆名發表),請勿一稿兩投﹔若不適用,恕不另行通知,除附回郵資者外,本報將不予退稿。


4. 投稿者注意:當文章被刊登後,本報即擁有該文章的本地獨家中文出版權,本報權利並包括轉載被刊登的投稿文章於本地及海外媒體(包括電子媒體,如互聯網站等)。此外,本報有權將該文章的複印許可使用權授予有關的複印授權公司及組織。本報上述權利絕不影響投稿者的版權及其權利利益。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