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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虛報炸彈 癡情編劇庭外傳情長青網文章

2016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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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8月23日 21:35
2016年08月2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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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癡情編劇為阻女友離境,三度虛報機場有炸彈被捕。案件昨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在庭外託記者向其女朋友傳遞信息,嗚咽稱:「對唔住,可唔可以畀個機會我?」


致女友:可否畀個機會我?

被告盧梓恒(41歲)被控以一項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罪,獲准以1萬元現金和5萬元人事擔保外出。控罪指被告於8月20日3次向報案室的警員訛稱,香港國際機場放有炸彈或放有會爆炸或着火的物品、物體或物件。


據悉,被告在前往機場路上打了一次電話報案訛稱有炸彈,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搜查無果,被告其後再在機場用公共電話報案,警方憑閉路電視和手機定位鎖定被告位置並拘捕他,而機場整體運作並沒受事件影響。


【案件編號:TWCC18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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