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一名有認知障礙症的老翁,前晚在院舍不知情下離開安老院舍遇上意外身亡。有安老院業界表示,照顧認知障礙症長者或屬高度照顧級別的安老院應設「防止游走器」, 一旦院友走出房間或者走出院舍便會發出警報,亦需派職員在出入口當值。
職工盟社區及院舍照顧員總工會秘書鄭清發認為,長者走失,安老院須負責任,應審視走失原因,包括相關設施不足等。
鄭清發表示,一般屬高度照顧的安老院舍,會在長者鞋底裝上「防止游走器」,一旦他們走出房間或者走出院舍便會發出警報,但一旦游走器脫掉,便會失效。他稱,院舍亦應有職員在出入口當值,以防長者走失。他稱,走火通道的逃生門不能上鎖,但可考慮裝上警報,一旦有人推門便發出響號。
倡多夜巡 特別留意無人探訪者
香港安老服務協會主席李輝亦認為,院舍應於出口在裝上「防止游走器」,另可在牀上鋪設離牀警報器,於長者離牀時發出聲音提醒職員,另院舍如有資源,可安裝有影像識別功能的閉路電視系統,一旦長者離開院舍,廣播系統可直接叫出長者的名字及請他留步。
李輝表示,院舍須加多夜更巡查,另如個別長者長時間沒有人探訪,一旦其情緒不穩,須特別留意其行為,按需要由社工介入或提早到醫院覆診。
涉事安院當晚有115名長者居住,晚上由4名職員照顧是否足夠,李輝表示,按法例規定,員工長者比例要求是1比60,故涉事安老院做法符合法例要求。她表示,若院舍發現患有認知障礙症的院友走失,應立即報警。
至於長者走失責任誰屬,李輝表示,若有失智症的長者經評定為需穿上約束衣而家人不同意,一旦出問題,責任不在院舍。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