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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本屆立法會選舉投票在即,選民最終把票投給誰,實際上就是選擇了什麼樣的未來。面對來勢洶洶的港獨勢力,一個問題不容迴避:港獨對於香港到底是福是禍?回答這個問題,必須分析一下港獨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腳;如果站不住腳,必然是禍不是福。
4個港獨理由 完全站不住腳
從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宣揚港獨理念至今,港獨人士拋出了不少言論。梳理這些言論,主要有以下4個港獨的理由。筆者認為,這些理由完全都站不住腳。
一、「港人生活空間受到擠壓,社會福利受到侵佔」。港獨的最初出現,玩的就是「借殼上市」的手法。借「本土」之殼,行港獨之實。混淆了「本土」與「港獨」的界限,扭曲了本土的內涵,贏得了一些本土人士的支持。一些港獨人士認為,內地實行港澳自由行之後,內地水客大量增加,特別是在上水、元朗一帶,水客雲集,影響了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另外,一些內地人利用兩地的政策差異,赴港產子、赴港就醫、赴港讀書,嚴重侵佔了港人福利。從「光復屯門」、「光復上水」行動中都可以看出這一特點。有人在遊行隊伍中趁機打出「中國人滾回去」、「我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等標語,就是借「本土」說港獨。
這是典型的將民生問題高度政治化。一國兩制是新生事物,在「一國」之下,「兩制」如何相處?原本就處於探索階段,發生摩擦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有人利用兩地差異牟取私利,香港和內地完全可以通過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修正政策、加強管制,化解難題。以此作為港獨的理由,顯然有違常理。
二、「回歸以來香港貧富差距拉大,底層市民生活艱難」。香港現在的貧富差距確實很大,由此而導致房價畸高、年輕人就業創業機會減少、底層社會人士向上流動困難等等問題。普通民眾對富豪階層「羡慕嫉妒仇恨」, 認為特區政府在縮小貧富差距上努力不夠,且有庇護富豪階層之嫌。在本港,底層社會與上層社會的矛盾尖銳,民怨較大。
對此,應該以客觀的態度從兩個角度觀察。一是歷史的角度。九七回歸前夕,許多投資人並不看好香港前途,認為中共「赤化」,必然要把私人資本趕盡殺絕,於是紛紛撤資。但有一批商人看好回歸後的香港,堅定地留了下來,並將其業務延伸到內地,這些年來,賺得盆滿鉢滿,身價翻了許多倍。應該說,這主要得益於他們獨具慧眼,盯住九七回歸時資本外流的空檔期,抓住了難得的市場機遇,而非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有意扶持。二是現實的角度。縮小貧富差距、改善底層社會生活狀况,特區政府一直在努力。董建華時期就提出了拓展用地、興建公屋的計劃,但受阻未果。梁振英任期內又出台了扶貧安老、興建公屋、拓展新區等多項計劃。這些項目已經有了一定成效,但仍未滿足市民的需求。究其原因,一些項目在立法會經常被泛民議員拉布,施政艱難,進展不順。在香港特區的政治架構中,行政、立法、司法相互制衡,縮小貧富差距,需要各方推動,並非特區政府一方努力就能達到。只要各方給力,就能破解此難題。以此作為港獨的理由,也是缺乏說服力。
三、「香港人有別於內地人,香港民族有權獨立」。港獨勢力宣揚「香港民族」、「城邦自治」、「前途自決」,因為「香港人有別於內地人」、「香港民族有權獨立」。
「香港人」是一個民族嗎?這個說法會讓人笑掉大牙!什麼是「民族」?「民族」是經長期歷史發展而形成的穩定共同體,在文化、語言、歷史或宗教與其他人群在客觀上有所區分的一群人。香港從中國廣東的一個小漁村發展而來,雖有英國人百餘年的統治歷史,但並不能改變「屬於中國」這一事實。香港雖然是中西文化的交匯點,但文化的根在內地,主體是中華文化;香港人使用的語言是中國的粵語,與廣東人並無二致;香港人有信教自由,並不是信奉單一宗教的地區。所謂「香港民族」根本就不能成立。
至於「香港人有別於內地人」,這是事實。由於經歷了英國人百餘年的統治,香港人的價值觀、思維方式、生活習慣等方面確實與內地人不同,正是基於這一點,實行一國兩制就是確保香港的「3個不變」: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體系不變。這是對香港本土利益的最大關照。但以「香港人有別於內地人」為理由,拋出「香港民族」的概念,繼而作為港獨理論的基礎和支撐,這是明顯的數典忘宗、蓄意搞事。
四、「民主受打壓,自由受限制」。許多香港人腦子裏有一個概念:香港回歸後,除了國防和外交由中央政府掌管之外,其他都由香港說了算,「井水不犯河水」。正是從這個概念出發,在一些人看來,國防和外交都由中央管了,中央還管那麼多幹什麼?再管別的事情就屬於「越界」。
其實,這個概念是粗線條的,不全面、不準確。國防和外交是最能體現主權的兩項權力,當然最重要。所以,大家口頭上習慣於這麼表達。但除此之外,中央還有許多權力並未授予香港,有的權力在《基本法》有明確規定,比如,特區行政長官的任免權在中央;有的權力基本法沒有明確規定,需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解釋,或做出新的規定,比如,關於香港行政長官普選的人大8.31決定。不能簡單地理解為除了國防和外交,中央什麼都不能管了。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是透過基本法來體現的。如果罔顧基本法,把中央依法行使的權力視為「打壓民主,限制自由」,那就是曲解了基本法。由此而得出「一國兩制已死,港獨才是出路」的結論,是超越了政治和法律底線。况且,港獨還有複雜的國際背景,涉及顛覆國家體制、危及國家安全、破壞國家穩定,早已越過了「井水不犯河水」的界限。
法理基礎全無
港獨的上述理由不僅蒼白無力,而且法理基礎全無。港獨與一國兩制水火不容,一些港獨人士還試圖通過此次選舉,鑽進立法會,在現有政治架構內「播獨」、「搞獨」,以達到推翻現有政治構架的目的,這是何等險惡!如果讓港獨人士成為立法會議員,他們將利用議員的合法身分搞死立法會,使得特區行政、立法、司法三足鼎立中的一足坍塌,其結果必然加劇香港的社會撕裂、經濟滑落、民生凋敝,有百害而無一益,只會亂港禍港。面對這種可以預見的未來,選民把票投給誰?此乃大是大非,而非小節、非小題、非小事,應明辨是非,做出抉擇。
作者是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
4個港獨理由 完全站不住腳
從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宣揚港獨理念至今,港獨人士拋出了不少言論。梳理這些言論,主要有以下4個港獨的理由。筆者認為,這些理由完全都站不住腳。
一、「港人生活空間受到擠壓,社會福利受到侵佔」。港獨的最初出現,玩的就是「借殼上市」的手法。借「本土」之殼,行港獨之實。混淆了「本土」與「港獨」的界限,扭曲了本土的內涵,贏得了一些本土人士的支持。一些港獨人士認為,內地實行港澳自由行之後,內地水客大量增加,特別是在上水、元朗一帶,水客雲集,影響了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另外,一些內地人利用兩地的政策差異,赴港產子、赴港就醫、赴港讀書,嚴重侵佔了港人福利。從「光復屯門」、「光復上水」行動中都可以看出這一特點。有人在遊行隊伍中趁機打出「中國人滾回去」、「我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等標語,就是借「本土」說港獨。
這是典型的將民生問題高度政治化。一國兩制是新生事物,在「一國」之下,「兩制」如何相處?原本就處於探索階段,發生摩擦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有人利用兩地差異牟取私利,香港和內地完全可以通過建立溝通協調機制修正政策、加強管制,化解難題。以此作為港獨的理由,顯然有違常理。
二、「回歸以來香港貧富差距拉大,底層市民生活艱難」。香港現在的貧富差距確實很大,由此而導致房價畸高、年輕人就業創業機會減少、底層社會人士向上流動困難等等問題。普通民眾對富豪階層「羡慕嫉妒仇恨」, 認為特區政府在縮小貧富差距上努力不夠,且有庇護富豪階層之嫌。在本港,底層社會與上層社會的矛盾尖銳,民怨較大。
對此,應該以客觀的態度從兩個角度觀察。一是歷史的角度。九七回歸前夕,許多投資人並不看好香港前途,認為中共「赤化」,必然要把私人資本趕盡殺絕,於是紛紛撤資。但有一批商人看好回歸後的香港,堅定地留了下來,並將其業務延伸到內地,這些年來,賺得盆滿鉢滿,身價翻了許多倍。應該說,這主要得益於他們獨具慧眼,盯住九七回歸時資本外流的空檔期,抓住了難得的市場機遇,而非中央和特區政府的有意扶持。二是現實的角度。縮小貧富差距、改善底層社會生活狀况,特區政府一直在努力。董建華時期就提出了拓展用地、興建公屋的計劃,但受阻未果。梁振英任期內又出台了扶貧安老、興建公屋、拓展新區等多項計劃。這些項目已經有了一定成效,但仍未滿足市民的需求。究其原因,一些項目在立法會經常被泛民議員拉布,施政艱難,進展不順。在香港特區的政治架構中,行政、立法、司法相互制衡,縮小貧富差距,需要各方推動,並非特區政府一方努力就能達到。只要各方給力,就能破解此難題。以此作為港獨的理由,也是缺乏說服力。
三、「香港人有別於內地人,香港民族有權獨立」。港獨勢力宣揚「香港民族」、「城邦自治」、「前途自決」,因為「香港人有別於內地人」、「香港民族有權獨立」。
「香港人」是一個民族嗎?這個說法會讓人笑掉大牙!什麼是「民族」?「民族」是經長期歷史發展而形成的穩定共同體,在文化、語言、歷史或宗教與其他人群在客觀上有所區分的一群人。香港從中國廣東的一個小漁村發展而來,雖有英國人百餘年的統治歷史,但並不能改變「屬於中國」這一事實。香港雖然是中西文化的交匯點,但文化的根在內地,主體是中華文化;香港人使用的語言是中國的粵語,與廣東人並無二致;香港人有信教自由,並不是信奉單一宗教的地區。所謂「香港民族」根本就不能成立。
至於「香港人有別於內地人」,這是事實。由於經歷了英國人百餘年的統治,香港人的價值觀、思維方式、生活習慣等方面確實與內地人不同,正是基於這一點,實行一國兩制就是確保香港的「3個不變」: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法律體系不變。這是對香港本土利益的最大關照。但以「香港人有別於內地人」為理由,拋出「香港民族」的概念,繼而作為港獨理論的基礎和支撐,這是明顯的數典忘宗、蓄意搞事。
四、「民主受打壓,自由受限制」。許多香港人腦子裏有一個概念:香港回歸後,除了國防和外交由中央政府掌管之外,其他都由香港說了算,「井水不犯河水」。正是從這個概念出發,在一些人看來,國防和外交都由中央管了,中央還管那麼多幹什麼?再管別的事情就屬於「越界」。
其實,這個概念是粗線條的,不全面、不準確。國防和外交是最能體現主權的兩項權力,當然最重要。所以,大家口頭上習慣於這麼表達。但除此之外,中央還有許多權力並未授予香港,有的權力在《基本法》有明確規定,比如,特區行政長官的任免權在中央;有的權力基本法沒有明確規定,需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出解釋,或做出新的規定,比如,關於香港行政長官普選的人大8.31決定。不能簡單地理解為除了國防和外交,中央什麼都不能管了。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則是透過基本法來體現的。如果罔顧基本法,把中央依法行使的權力視為「打壓民主,限制自由」,那就是曲解了基本法。由此而得出「一國兩制已死,港獨才是出路」的結論,是超越了政治和法律底線。况且,港獨還有複雜的國際背景,涉及顛覆國家體制、危及國家安全、破壞國家穩定,早已越過了「井水不犯河水」的界限。
法理基礎全無
港獨的上述理由不僅蒼白無力,而且法理基礎全無。港獨與一國兩制水火不容,一些港獨人士還試圖通過此次選舉,鑽進立法會,在現有政治架構內「播獨」、「搞獨」,以達到推翻現有政治構架的目的,這是何等險惡!如果讓港獨人士成為立法會議員,他們將利用議員的合法身分搞死立法會,使得特區行政、立法、司法三足鼎立中的一足坍塌,其結果必然加劇香港的社會撕裂、經濟滑落、民生凋敝,有百害而無一益,只會亂港禍港。面對這種可以預見的未來,選民把票投給誰?此乃大是大非,而非小節、非小題、非小事,應明辨是非,做出抉擇。
作者是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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