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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文章】在G20(20國集團)稅收高級別研討會上,財政部長樓繼偉表示:應該積極推動房地產稅制改革,這是一個難題,但也義無反顧地要做。
這是自家的事 不必請示洋人
財長先生的做法有兩點不妥。一是發言的對象不妥。徵收房地產稅是中國人自己的事,輪不到老外插嘴,不必請示洋人;如果想借用洋人來壓中國人,就更不合適了。中國還真有一批人見洋人就搓火,急了還上街打砸搶,財長不必招惹他們。二是他自己的身分不合適。一切稅則,只有全國人大有權力定奪,而一個政府部長,只有執行的份。尤其是作為事實上的利益相關人,財政部當然喜歡稅收多多益善——就更沒有權力「義無反顧」了。試想,如果一個體育官員說,為了發展足球事業,全國各地要拿出十分之一的土地來搞足球場,並要用法律來規定之,那他還想在中國混嗎?
不管是「義無反顧」,或再找一些大詞,如「義不容辭」、「赴湯蹈火」、「萬死不辭」、「留取丹心照汗青」,整這些詞都不能使財長顯得高大起來。因為,最重要的常識問題並沒有解決:內地準備徵收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徵收的財產稅;世界上哪有這樣的道理,土地是國家的,卻要向個人徵收房地產稅?沒有所有權,納哪門子稅?
土地出讓金要收 房地產稅也要拿
之前官員是明白這個道理的,於是不收房地產稅,而是收70年的土地出讓金,也就是租金。後來政府錢愈來愈不夠花了,於是想把西方的房地產稅搬過來用(所以要向G20求援),要在一隻羊身上剝掉兩張皮,中國式的土地出讓金要收,西方式的房地產稅也要拿,兩頭便宜都要佔。世上哪有這等規矩?
如果房地產稅出台,必然會受到民眾的反對。但在這之前,首先會受到官員的反對。這麼多年,各級政府吃土地出讓金已經像吸了大麻一樣上癮,須臾離它不得。據財政部數據,2015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33,657億元,而同期全國財政收入為152,217億元,很大的一坨肥肉咧。在房地產稅落地實施的同時,按道理土地出讓金就該取消;但稅收是按年收的,土地出讓金卻是70年躉交(一次付清)的,政府一下子少了幾萬億元的肥肉,還不立馬癱了?
另外,之前已經交了土地出讓金的房產,如今要改交房地產稅了,是不是該把土地出讓金退還給房主?哪找去呀,早就建橋修路給公務員發工資了,早就計入GDP了。
老夫老妻手拉手辦離婚 載入史冊
民眾的反對是微不足道的。他們手無寸鐵,只會自虐自殘,你有政策,我就裝睡。比如,如果中國像西方國家一樣,第一套房子免徵房產稅,第二、第三套房產每年徵1%至3%的房地產稅。那麼,比如你有一套市價600萬元的房子(在京滬市區,這只是一個小兩房居的房價),那每年就要交6萬到18萬元。誰說這不是個錢呀,兩口子能跑歐洲玩一趟了。怎麼辦?誰也不敢暴力抗稅呀,只好老夫老妻小夫小妻手拉手地去辦離婚,名下只有一套房了,然後再復婚,總共花38元,成本可以忽略不計。也許,全國全面開徵房地產稅之時,就是幾百萬中國人假離婚之日,將載入史冊。
甭鄙視這些小市民,這要攤上財政部或稅務局的官員頭上,也得這麼幹。誰跟錢有仇呀。
惡政在哪都招人恨。法國大文豪雨果時代,巴黎當局為限制居民多住房,祭起一個門窗稅,門窗愈多稅愈重。結果,人們大量改建房子,幾家人合開一個門,上下左右一個窗。雨果怒道:「對人民應自由享受的陽光、空氣徵稅,是一種惡稅。」
官家徵收房地產稅的理由之一是抑制房價。但大家都知道,房價上漲是因為鈔票多了。2003年中國總貨幣量M2(現金加活期加定期)是12到13萬億,後來上升到90萬億,現在是150萬億。房價是官家的貨幣政策挑上去的,如今又想通過徵稅再拿回一些好處。但這很危險,很可能觸動房產、水泥、鋼鐵、銅、電解鋁、玻璃、家具、汽車等幾十個產業陷入冰點的開關,失業大增,衰退20年……
若真是這樣,還「義無反顧」嗎?還敢「反顧」嗎?
這是自家的事 不必請示洋人
財長先生的做法有兩點不妥。一是發言的對象不妥。徵收房地產稅是中國人自己的事,輪不到老外插嘴,不必請示洋人;如果想借用洋人來壓中國人,就更不合適了。中國還真有一批人見洋人就搓火,急了還上街打砸搶,財長不必招惹他們。二是他自己的身分不合適。一切稅則,只有全國人大有權力定奪,而一個政府部長,只有執行的份。尤其是作為事實上的利益相關人,財政部當然喜歡稅收多多益善——就更沒有權力「義無反顧」了。試想,如果一個體育官員說,為了發展足球事業,全國各地要拿出十分之一的土地來搞足球場,並要用法律來規定之,那他還想在中國混嗎?
不管是「義無反顧」,或再找一些大詞,如「義不容辭」、「赴湯蹈火」、「萬死不辭」、「留取丹心照汗青」,整這些詞都不能使財長顯得高大起來。因為,最重要的常識問題並沒有解決:內地準備徵收的房地產稅,是土地國有制下對私人住宅徵收的財產稅;世界上哪有這樣的道理,土地是國家的,卻要向個人徵收房地產稅?沒有所有權,納哪門子稅?
土地出讓金要收 房地產稅也要拿
之前官員是明白這個道理的,於是不收房地產稅,而是收70年的土地出讓金,也就是租金。後來政府錢愈來愈不夠花了,於是想把西方的房地產稅搬過來用(所以要向G20求援),要在一隻羊身上剝掉兩張皮,中國式的土地出讓金要收,西方式的房地產稅也要拿,兩頭便宜都要佔。世上哪有這等規矩?
如果房地產稅出台,必然會受到民眾的反對。但在這之前,首先會受到官員的反對。這麼多年,各級政府吃土地出讓金已經像吸了大麻一樣上癮,須臾離它不得。據財政部數據,2015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33,657億元,而同期全國財政收入為152,217億元,很大的一坨肥肉咧。在房地產稅落地實施的同時,按道理土地出讓金就該取消;但稅收是按年收的,土地出讓金卻是70年躉交(一次付清)的,政府一下子少了幾萬億元的肥肉,還不立馬癱了?
另外,之前已經交了土地出讓金的房產,如今要改交房地產稅了,是不是該把土地出讓金退還給房主?哪找去呀,早就建橋修路給公務員發工資了,早就計入GDP了。
老夫老妻手拉手辦離婚 載入史冊
民眾的反對是微不足道的。他們手無寸鐵,只會自虐自殘,你有政策,我就裝睡。比如,如果中國像西方國家一樣,第一套房子免徵房產稅,第二、第三套房產每年徵1%至3%的房地產稅。那麼,比如你有一套市價600萬元的房子(在京滬市區,這只是一個小兩房居的房價),那每年就要交6萬到18萬元。誰說這不是個錢呀,兩口子能跑歐洲玩一趟了。怎麼辦?誰也不敢暴力抗稅呀,只好老夫老妻小夫小妻手拉手地去辦離婚,名下只有一套房了,然後再復婚,總共花38元,成本可以忽略不計。也許,全國全面開徵房地產稅之時,就是幾百萬中國人假離婚之日,將載入史冊。
甭鄙視這些小市民,這要攤上財政部或稅務局的官員頭上,也得這麼幹。誰跟錢有仇呀。
惡政在哪都招人恨。法國大文豪雨果時代,巴黎當局為限制居民多住房,祭起一個門窗稅,門窗愈多稅愈重。結果,人們大量改建房子,幾家人合開一個門,上下左右一個窗。雨果怒道:「對人民應自由享受的陽光、空氣徵稅,是一種惡稅。」
官家徵收房地產稅的理由之一是抑制房價。但大家都知道,房價上漲是因為鈔票多了。2003年中國總貨幣量M2(現金加活期加定期)是12到13萬億,後來上升到90萬億,現在是150萬億。房價是官家的貨幣政策挑上去的,如今又想通過徵稅再拿回一些好處。但這很危險,很可能觸動房產、水泥、鋼鐵、銅、電解鋁、玻璃、家具、汽車等幾十個產業陷入冰點的開關,失業大增,衰退20年……
若真是這樣,還「義無反顧」嗎?還敢「反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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