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健康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今次涉事的哮喘藥「鹽酸克崙特羅」及「沙丁胺醇」,本港禁售含這兩種哮喘藥的肉類或內臟。香港專業教育學院食品科技及安全課程主任兼高級講師方麗影稱,市民若維持均衡飲食,肉類只佔整體攝取食物的15%至20%,即使有微量藥殘也毋須驚慌,一般不會出現手震等副作用;惟「食肉獸」有較大風險。
方麗影稱,「沙丁胺醇」是類固醇藥物,可加快新陳代謝,從而提高卡路里消耗,具消脂效果,因此有人以此為減肥藥,但長期服用或攝取過高劑量,有可能導致心跳加速、頭痛、手震及抽筋等。服藥後效果因人而異,最高攝取上限難一概而論。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指出,若以「鹽酸克崙特羅」作藥物治療,最高劑量120微克;「沙丁胺醇」則按年齡,由每日12毫克至32毫克。他稱,一般無哮喘的人不建議服用上述兩藥物,否則可導致心跳加快、血壓升高、頭暈及肌肉抽搐等副作用;心臟病及高血壓患者需特別小心。他補充,若為口服哮喘藥,約2至3小時後才會起效,「不會立即手震」,建議市民留意食豬肉後兩小時有否出現上述情况。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