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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高危招牌威脅安全 果斷執法持續拆除長青網文章

201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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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8月03日 06:35
2016年08月0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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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本港樓宇外牆大小招牌林立,雖云早已成為其中一道風景線,不過只要稍為了解招牌現况,都會知道五彩繽紛背後蘊含着的危機,絕對不能忽視,因為部分棄置、失修或結構不穩的招牌,對往來途人性命安全構成威脅。屋宇署清拆違例招牌進度,歷來備受詬病,近日政府一改取態,主動向法庭申請優先清拆令,拆卸問題招牌。期望政府的做法不會是3分鐘熱度,而是持續果斷執法,逐步解決問題招牌的潛在威脅和危害。


招牌搭建愈做愈大

拖延拆卸習非成是

現時全港約有12萬個招牌,連屋宇署亦認同大多數是違例搭建,只是基於沒有即時迫切危險,並未限令拆除,久而久之就有不少人視搭建招牌為稀鬆平常的事,而為了招牌更突出吸引注目,於是做得愈來愈大。屋宇署雖然警覺到街頭一些大型招牌有潛在危險,對往來途人安全構成威脅,但是一些人熟知屋宇署執法程序,即使收到勸喻信、警告信或清拆通知,他們卻會採取種種辦法拖延。屋宇署基於人手或囿於程序,許多問題招牌未能盡早清拆,就形成了發展局長陳茂波所說的「習非成是」現象。


例如曾經有個案,銅鑼灣街頭一個外牆大招牌約5米乘10米,幾乎橫跨整條馬路,屋宇署接獲投訴後實地勘察和開展一系列程序,決定控告招牌持有人。但是在官司最後階段,兩度有「新公司」介入,自稱是招牌持有人,使得官司推倒重來,屋宇署須從頭開展清拆程序;據知以轉換公司拖延清拆,可以拖3年。鬧市招牌租金極其可觀,一些人扭盡六壬阻延清拆,設若屋宇署遇到鑽政策法例空子的「對手」,按既定程序處理則需時曠日持久,大招牌就如懸在往來途人頭上的一把刀,潛在危險不難想像。


日前,陳茂波透露屋宇署針對一些嚴重違規超大型招牌,採取更迅速、更大力度執法,最近3個月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法庭申請6張優先拆卸令,務求盡快取締有關招牌;屋宇署執行拆卸令之後,會向招牌持有人收回工程費和附加費。陳茂波未詳細介紹6個招牌的情况,不過,從屋宇署向法庭申請優先拆卸令看來,理應歷經既定程序而進展不理想,才另闢蹊徑加快清拆。因此,可理解為這是屋宇署轉變執法取態,以更主動和果斷執法,消除街頭安全隱患。


當局於2013年9月實施「違例招牌檢核計劃」,只要招牌符合指定大小和類型,每5年一次經註冊建築專業人士或承建商安全檢查就可以繼續使用。不過,計劃實施到去年5月,屋宇署只收到228宗申請,其中71宗通過檢核;以全港約有12萬個違例招牌而言,反映情况十分不理想,說明多數招牌持有人罔顧政令的要求和嚴肅性。屋宇署主動循司法途徑清拆6個大招牌,與龐大的違例招牌數字相比,顯得微不足道。不過,陳茂波披露的情况所釋出信息,重要性不在於數字,而是屋宇署處理違例招牌的態度;若此乃顯示屋宇署不再被動,將會主動推進清拆問題招牌,包括採取法律行動,則有望扭轉問題招牌的習非成是現象。屋宇署以司法手段清拆違例招牌,日後應該多加運用,成為常態化,逐步解決這個老大難問題。


萬千鐵籠已經清除

招牌隱患也可解決

12萬個違例招牌,按既定程序徹底解決之日遙遙無期。不過,約20年前,深水埗、土瓜灣、旺角、佐敦、西環、灣仔、北角等舊區都有不少多層大廈,抬頭仰望只見外牆多有鐵籠、鐵架等僭建物,特別是有人在鐵籠活動之時,宛如凌空玩雜技,場面觸目驚心。這類鐵籠鐵架由於殘舊塌下,經常導致傷亡意外。當時大廈外牆僭建物,政府估計全港約有80萬個。大概由2000年開始,政府開展一項樓宇安全計劃,有系統地處理7類特定僭建物;持續行動的結果,到2011年3月計劃結束時,僭建物減至約40萬個,即是減少了一半,其中大廈外牆的鐵籠鐵架,基本上已經絕迹,就是政府持續推動清拆的成果。今時今日12萬個違例招牌,數量確實龐大,只要政府持續果斷執法,則有朝一日也會見到成果,使街頭安全環境獲得更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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